减少过期妊娠围产儿死亡率临床分析(附328例分析)
关键词:
近年来对过期妊娠的处理尚有争议,其要点是如何减少围产儿死亡。我院自1990年起对过期妊娠的处理,采取系列措施,即加强产前监护、制定处理方案与方法、适时终止妊娠。经五年实践,证实能减少过期妊娠的围产儿死亡。现分析如下,供同道参考。
资料与方法
1.资料来源:1990年1月至1994年12月本院分娩6238例。其中过期妊娠328例占3.25%。年龄22~36岁,平均28.6岁。孕周42~46+6周260例,43~43+6周51例,超过44周17例。初产妇308例占93.9%。并与1983年1月至1987年12月的376例过期妊娠比较,二组年龄、孕周、孕产次无显著差异,具可比性。
2.过期妊娠诊断依据为1976年FIGO规定的标准[1] 。
3.系措措施的方法:(1)凡过期妊娠一律收治入院,对孕妇除自我胎动监护外,常规B超检测胎儿双机经、羊水量、胎肋成熟度等;并作无激惹试验(NST),以了解胎儿宫内储备能力。(2)对过期妊娠无并发症者予以引产。引产前常仙用硫酸普拉酮钠0.2/日静注,共3天;3天后以0.5%催产素(2.5单位催产素加入5%葡萄糖液500毫升)滴注,每天500~1000毫升。一旦出现正规宫缩,地催产素激惹试验(OCT),阴性者以产程图继续观察产生进展;OCT异常者结合产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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