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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44762
台湾病人权利十大声明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6日 台灣人權促進會
     1. 医疗是社会福利,不是商业交易。r:%t), 百拇医药

    2. 健康是权利,挂号免自费。r:%t), 百拇医药

    3. 病人应有影印自己病历的权利。r:%t), 百拇医药

    4. 病历应该中文化,以满足病人知的权利。r:%t), 百拇医药

    5. 病人应有医疗参与权,其意愿应被尊重。r:%t), 百拇医药

    6. 病人有转诊请求权及自动出院权。r:%t), 百拇医药

    7. 病人于接受医疗前,有被告知病情、医疗方针及后遗并发症的权利。r:%t), 百拇医药

    8. 病人有讯问为其服务之医事人员姓名及职级的权利。r:%t), 百拇医药

    9. 病人有采用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追求医疗个案正义的权利。r:%t), 百拇医药

    10. 病人享有人性化医疗(医疗尊严)的权利。(李圣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