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的临床特点和诊断依据
关键词: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以下简称慢放病)是指机体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过量外照射,达到一定累积剂量后引起的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并伴有其他系统改变的全身性疾病。
一、慢放病的命名和由来
慢放病的报道源自前苏联。慢放病的命名既反映了该病的致病因素和发病特点,又反映了慢性照射所致的损伤已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即已出现了多系统的症候群,构成了全身性疾病;既可区别于某些局部损伤,又和急性、亚急性放射病相对应,如同亚急性放射病较之国外通常称之为迁延照射或连续照射(protractedirradiation)所致损伤更好,也符合疾病分类学命名的原则。我国对慢放病的临床诊治工作起步于50年代末,有关慢放病病例的报道始于1963年。大部分病例是长期在防护条件很差的情况下工作的医用X射线和镭疗工作者[1] ,和前苏联早年报道的病例相似[2] 。除前苏联和我国外,未见欧美和日本等国有关慢放病的报道。欧美等国把相似条件下射线所致的局部损伤归之于确定性效应,如白内障、非癌性皮肤损伤、生育障碍和造血组织损伤等。日本国家劳动部1976年颁发的《电离辐射所致疾病的判断标准》[3] 中慢性照射所致损伤只包括慢性放射皮肤损伤和造血器官放射损伤(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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