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胃癌处理规约第十三版重要修改内容简介
关键词:
日本胃癌处理规约,首版制订于1962年,历经37年,于1999年6月修订出版了第13版。此规约不仅应用于日本,在世界其它国家亦有重要参考价值。
12版以前,均为日本胃癌研究会编著,1997年“胃癌研究会”改为“日本胃癌学会”。13版出版者亦相应地改为“日本胃癌学会”。本次修订是本着继承既往规约的基本原则,又充分考虑了国际上的应用情况,力图内容简明、实用,记载方法与用词与国际统一的精神,做了一些修改。增加了内镜治疗的客观评价标准与腹腔脱落癌细胞诊断项目。对淋巴结亚组名称与淋巴结清除站属做了较大改动。
一. 记载方法原则
所见用英文大写字头表示,即T(肿瘤深度),N(淋巴结转移),H(肝转移),P(腹膜转移),M(远隔转移)。所见大写字母后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程度,不明者用x表示。诊断所见分为4种,即临床、手术、病理与综合所见。在所见大写字母前用小写英文字母c、s、p、f表示(表1)。
表1 记载方法的原则与内容
临床所见(c) clinical findings | 手术所见(s) surgical findings | 病理所见(p)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322 字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