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疾病专题 > 精神内科 > 精神分裂症
编号:10731059
精神分裂症诊断要点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9日
     (1)多在青壮年起病,也可起病于儿童期和老年期。

    (2)部分病例家族中有阳性精神分裂症病史,病前性格多内向,少语孤僻,敏感多疑,依赖性强,好幻想等分裂人格特征。

    (3)发病前部分患者有明显精神诱发因素,如家庭不和睦,失恋,工作受挫等,随着病情发展,精神症状远离精神刺激因素。

    (4)症状在下述情形中至少占有2项,不典型者则至少具备3项:

    ①联想障碍,思维散漫,或破裂,或逻辑倒错,或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

    ②妄想,内容自相矛盾,荒谬离奇,或两个以上毫无联系的妄想,或妄想知觉,妄想心境。

    ③情感障碍,情感明显不协调或情感倒错。

    ④幻听,具有评论性幻听,或争论性、命令性幻听、或声音来自脑中所想或体内某一部位。

    ⑤行为障碍,紧张症状群或怪异愚蠢行为。

    ⑥被动体验或被控制体验。

    ⑦被洞悉感(内心被揭露感)或思维播散。

    ⑧思想插入,或思维被夺,或思维中断。

    (5)疾病达到精神病性程度,现实检验能力受损,或社会功能明显受累,或无法与之进行有效交流,患者自知力不全或丧失。

    (6)病程标准要求不小于3个月。,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