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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推进改革解决药价过高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2日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9日电 (新华社记者张晓松、刘铮)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降低了阿莫西林等24种抗感染类药品价格。这次降价后老百姓能否得到真正实惠?为什么有些患者对药品降价感觉不明显?药品定价的依据是什么?政府定价能否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这些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三项措施确保百姓得到药品降价的实惠

    问:很多群众担心,一些医生在开处方时会用没有降价的药品来替代降价药品。怎么才能让百姓真正享受到降低药价的实惠?

    答:6月9日,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在南京联合召开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目的是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治理整顿工作,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降低药品价格,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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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群众真正得到药品降价的好处,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在这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价格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措施,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积极引导和督促医疗机构正常使用降价药品。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好这次药品降价工作:一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按时、不按规定执行降价的单位,将依法查处;二是适时降低其他抗感染类药品价格,保持同类药品间合理比价关系,防止药品替代;三是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规范医生的用药行为。

    政府管制只是影响医药费用的因素之一

    问:2001年以来,我国政府累计降低了近千种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在15%以上。为什么有些患者对药品降价的感觉并不明显?

    答:目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约为1500种,从销售额看,仅占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部分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价格不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药品价格的效果。第二,政府降低药价难以一步到位。药价涉及药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各方利益,为了平衡各方利益,降价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第三,不同人群对药品降价的感受不一样。对于慢性病患者,由于长期使用某些药品,对这些药品价格的下降感受明显;但对于急症患者,由于不经常使用某些药品,缺乏对比分析的基础,对价格的变化就没有明显的感受。第四,用药结构和水平的变化影响患者负担水平。随着科技进步,新药不断出现,其价格一般较高。因此,即使在药价下降的情况下,由于用药水平的提高,药品实际支出费用不一定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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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对药品价格实行管制是降低医药费用的因素之一,只有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才能更好地减轻患者和社会医药费用的负担。

    大部分药品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

    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制定药价的依据是什么?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药品是特殊商品,其价格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政府制定药价,并使其控制在较为合理的水平,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正是考虑到药品的特殊性和我国国情,以及其他国家在控制药品价格方面的经验教训,我国政府对药品价格实行一定程度的监控。

    按照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实行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药品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他大部分药品是由企业自主确定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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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实行的是“统一政策、分级管理”体制。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服务的项目、项目成本测算方法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原则等,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确定。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盈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标准,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降低药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问:一些药厂反映,流通环节的差价是药价虚高的直接原因。那么,降低最高零售价格能否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答:近年来,价格主管部门多次降低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减轻了群众药费负担。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累计降价金额已达300亿元左右。但受体制和机制制约,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中间环节的利益分配格局,流通环节仍然存在较大的盈利空间。可见,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并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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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价格过高,表面看是价格监管问题,背后是体制和机制问题。药品消费和终端销售环节缺乏竞争机制,零售环节无法形成有效竞争。“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使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发生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药品市场竞争演变为价格折扣和回扣高低的竞争。消费环节也缺乏有效的费用制约机制,医疗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降低药品价格,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医药价格问题,除了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监管政策,还应推进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经营,在医药卫生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间开展竞争;在生产流通领域通过整合资源,逐步解决重复建设问题;在医疗保险领域通过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医疗费用约束机制。,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