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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医疗 贫有低保 老有供养——哈尔滨救助16万农村贫困人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5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7.25
     让老者有所养、贫者有所助、病者有所医——这是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向全市农村贫困家庭的一项承诺。从今年开始,哈市民政部门将针对全市16万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医疗、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多方面救助。

    截至2004年底,该市有农村贫困群众1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2%,其中特困群众13.7万人、五保户2.3万人。在13.7万特困群众中,有54%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这些农村贫困群众大多已经到了“不救不活”的困难程度。农村贫困群众迫切期盼政府早日建立具有法制保障的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制度。

    哈市民政部门决定,今年在哈市8区11县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8月底前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哈市道里、南岗、双城、尚志等12个区县作为试点,并力争在2007年前,在哈市农村实现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救必救,并达到社会化发放救助金。

    《生活报》2005.7.19,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