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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该强制就强制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7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5.07.27
     上周,黑龙江省政府勇敢地恢复了强制婚检的制度,我们不禁为他们的务实作风叫好。据悉,对此问题北京市人大也正在进行讨论。

    实行了20年的强制婚检制度在2003年10月被政府打破,而改为了自愿婚检。一定是过高估计了大众的健康意识,自愿的结果就是婚检率由城市的70%左右、农村的45%左右,突然降至10%以下,有些地区甚至剃了 “光头”。自以为保健意识浓厚的北京,从强制婚检时的婚检率90%以上,到现在自愿参加婚检的已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不婚检的恶果已逐渐凸显。

    新生儿缺陷率有大幅攀升的趋势。有人说统计不够准确,甚至说没经过婚检的新婚夫妇“怀上”的孩子还没生出来。但是只要你随便问一位产科医生,她给你的答案一定让人不寒而栗。

    梅毒儿、艾滋儿已经不是新鲜事儿,为防止孕妇因患淋病引起新生儿淋球菌性角膜炎从而导致失明,产科已把解放初期使用而早已废弃的治疗常规捡了回来—给每一位新生儿都点眼药水。新婚不久就发现“心上人”患有肝炎、结核、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者更是大有人在,因隐瞒精神病史而被判婚姻无效的也不是什么新闻。

    这些问题不仅是个人问题,但被某些人冠以“个人隐私”,而好像与他人无关,恰恰相反,这些就是公众问题、社会问题,甚至攸关国家人口素质与民族存亡。谁敢想象10年后将会怎样?

    说到婚检费用更是不足为道。在北京一对夫妻婚检总共花不了200元钱,而今没有几对夫妇结婚的费用在2万元以下吧?拿出1%来做婚检,多花的这份儿钱哪里值得一提?

    提到强制二字,就会触动某 些人过于敏感的神经,居然有人把“强制”与“侵犯公民自由”画上等号,谁不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符合现实状况的法律法规,重新修改又有何妨?

    黑龙江已走在前头,北京还等什么?强制婚检是好事,我看政府无需担心,百姓一定会理解、配合。, 百拇医药(邢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