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287253
如何避免群体抗法事件发生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06
     在日常执法中,一些违法当事人会召集数人甚至数十人进行群体抗法,这些群体事件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突发性,实质上所有的群体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展和激化的过程。那么,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应如何减少群体抗法事件的发生呢?

    当群体抗法事件出现苗头时,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应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进?br>疏导、制止,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防止矛盾激化,把事件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当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矛盾激化时,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冷静。要有一个了解情况、让群众反映问题的过程。在情况不明时,一定不能急躁冲动,感情用事,导致矛盾激化。二要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立即解决,确实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坚持“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明辨是非,自觉抵制别有用心的组织者、策划者的煽动。如有一次,我们检查某个体诊所时,发现了过期药品。诊所负责人不配合检查,而是任由其表哥纠集了七八个人与执法人员吵闹,使执法人工作无法开展。执法人员耐心向诊所负责人及其表哥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并向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讲明使用过期药品的严重后果。围观群众明白真相后,纷纷指责诊所负责人及其表哥的无理取闹行为,最终,其表哥及一起闹事的七八个人灰溜溜地离开了,执法工作得以继续开展。

    山西省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万荣分局 王宏珂,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