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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01515
维生素类药物介绍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8日 网络
     维生素是人体维持正常代谢和机能所必须的一类低分子化合物。它是人体六大营养要素(糖、脂肪、蛋白质、盐类、维生素和水)之一,大多数必须从食物中获得,仅少数可在人体内合成或由肠道细菌产生。

    1. 维生素的分类 维生素依据其溶解性能可分为脂溶性及水溶性维生素两类。脂溶性维生素易溶于脂肪和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脂溶性维生素吸收过程复杂,并与脂肪吸收平行。故任何可使脂肪吸收不良的情况(如胆汁酸缺乏、胰腺功能不全、梗阻性黄疸、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皆可使某种或所有脂溶性维生素缺乏。脂溶性维生素主要储存于肝,而由粪便排出。由于这些维生素代谢极慢,超过剂量,即可产生毒性效应。常用的脂溶性维生素有: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和维生素k等。

    水溶性维生素易溶于水,大多是辅酶的组成部分,通过辅酶而发挥作用,以维持人体的正常代谢和生理功能。人体对水溶性维生素的贮量不大,当组织贮存饱和后,多余的维生素可迅速自尿液中排出。常用的水溶性维生素有: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烟酰胺、维生素b6、维生素c、叶酸、泛酸和维生素b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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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维生素的剂量

    人体每日对维生素的需要量甚微,但如果缺乏,则可引起一类特殊的疾病,称为“维生素缺乏症”。食物是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最好来源,已有充分平衡膳食的健康者,另行补充维生素并无受惠之处。但应用低热量(<1200卡/日)膳食的人,往往不能摄入适量维生素,可能需要补充。现有提纯及合成制品中,有单项成分的,也有以不同成分组合的。用于预防的产品,应与用于治疗目的的制剂区分开来。

    非处方药品中维生素与矿物质的服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颁标准》规定为准。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含量原则上依据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我国人民每日膳食中维生素供给量及每日膳食中微量元素和电解质的安全和适宜的摄入量,也可参考联合国粮食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营养素供给量标准组方。维生素和矿物质膳食许可量的确定,为医师评价**制剂配方是否合理,提供了权威性的依据。

    3. 人体维生素缺乏症的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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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的维生素缺乏症的后果易于认识和描写,并得到重视。而成为某些慢性病一般病因的部分维生素缺乏症则较难判断。但也有例外,如佝偻病、坏血病的轻型或“亚临床”表现,现象仍然是明显的,特别在儿童。

    维生素缺乏症可以是下列一个或几个原因造成的结果:

    3.1 食物中的维生素缺乏:食物的量不足可能是维生素缺乏症的简单病因。可能出现在吃特殊限制性膳食的病人及食物缺乏多样性的病人。这是从前吃单调食物,如茶、白面包和人造奶油生活的人曾经出现过的,对食物进行处理的过程可能影响食物中维生素的含量。

    3.2 自食物中吸收维生素受限:这是消化道疾病的一般并发症。胃酸缺乏症、胃炎或腹泻可能阻止维生素b 族各成分的吸收。常伴同慢性酒精中毒产生的神经炎可能是由维生素b1吸收不足所致。长期服用液体石蜡,因其可溶解胡萝卜素,导致其由粪便排出体外。因此,液体石蜡能干扰维生素a的吸收。脂肪吸收受阻,则脂溶性维生素吸收受阻,比如患脂肪痢者。另一个例子就是患阻塞性黄疸的病人吸收维生素k的功能受阻,从而使血液凝固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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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维生素的需要增多:婴儿与儿童以及妊娠期和授乳期妇女的维生素需要量都很高。长期发烧的疾病和中毒性甲状腺肿,常需增加维生素的供应量。因此,维生素的供给量取决于两个可变因子,即吸收量与机体需要量。

    4. 维生素的预防性应用

    4.1 婴儿的需要:足月婴儿由营养良好的母亲哺乳,一般都能得到所需数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但维生素d 和k例外。出生1周的婴儿,肠内菌丛尚未建立,已有发生维生素k缺乏的报道。人乳中,维生素k含量很低。故新生儿出生后,应立即肌肉或静脉注射维生素k10.5~1毫克,以防止出血和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的缺失。出生时体重低的婴儿,生后1周左右,可能还须再作1次注射。

    乳液中的维生素d 含量,对某些婴儿可能是不足的,特别是那些防护严实,不能接触阳光照射的以及由营养不良母亲授乳的婴儿,由于不能保持维生素d 适当浓度,可使骨质矿化不足。故不接触阳光的哺乳婴儿,每日应补充维生素d 200~300国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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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维生素a、e,很有必要。含维生素d 的制品中,大多加有维生素a,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因为二者都是鱼肝油中的成分。水溶性维生素很需要补充。严格素食喂养的婴儿,可能每天要补充维生素b12,剂量与人工喂养的婴儿所需量相似,即0.15/100千卡(美国儿科学会营养委员会,1976)。按配方喂养的婴儿,如每日摄入维生素c不到25毫克,亦应补充。

    婴儿出生后4~6个月以内很少发生铁缺乏,一般只须以加有铁剂的营养谷物纳入食谱即可。如由含铁食品中摄入铁量仍然不足,可能需补充铁剂。

    婴儿补充氟化物要考虑年龄和营养来源的因素。母乳喂养的婴儿,出生后不久就要补充氟化物(0.25毫克/日)。人工喂养的所需量,视所用喂养食品的具体类型而异。浓缩粉剂食品,以当地的水混合调配,应视当地水源中氟化物浓度来决定补充剂量(见表6.2)。又如美国市场上供应的现成婴儿食品,按联邦政府法律,厂家必须以低氟水制作,故应用这类食品的婴儿,所需剂量与母乳喂养者相同(即0.25毫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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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市场发售的婴儿食品,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皆须达到婴儿食品法(1980年)的要求。以合格婴儿食品喂养的健康婴儿,半岁内一般无需再予补充。0.5~1岁期间,如喂养量不足,可能需另予补充。

    早产儿生后数周,即应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还需补充维生素e和叶酸。铁剂则须待数周后再用。

    4.2 儿童的需要:正常儿童一般从膳食中即可得到充分维生素和矿物质,无需另外补充,只有氟化物例外。如果当地水源中的氟含量不足,就应予补充。家庭境况不良、照料不佳或受虐待以及饮食习惯不当的少年儿童,估计发生维生素和矿物质缺乏的可能性很大,应给予补充。

    4.3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的需要:对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常规给予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制剂的做法虽很普遍,但实际上往往是不必要的。只要满足这方面需要的平衡膳食,已使这种补充的需要程度大为减低。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况(见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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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妊娠期间和产后2~3个月内,对铁的需要量往往超逾通常由膳食中所能摄人的水平,故宜每日补铁15毫克。有可能发生缺铁性贫血(即浓集红细胞容积小于30%、血红蛋白小于11克/dl)的,应给予治疗剂量的铁剂。铁剂以尽可能口服为宜。如由于副作用或不能坚持服药,致使铁摄入量不足时,可考虑胃肠道外给药。

    孕妇应补充叶酸,剂量是每日400微克,这个剂量虽大于大多数孕妇的实际需要量,但考虑到体内叶酸储备低、膳食中叶酸摄入量低和多胎或双胎妊娠等情况的需要,加大剂量还是必要的。哺乳期妇女补充叶酸亦可受惠。哺乳期叶酸的许可量是每日260~280微克。

    少数妇女肝内维生素a储备极低,故在妊娠未3个月,应予补充(最大量200微克)。

    对乳类耐受不良的,可能尚需补钙,此外,还有些特殊情况,需在妊娠和哺乳期间补充其他维生素和矿物质。

    4.4 素食者的需要:绝对素食者可能需要补充核黄素、维生素b12和维生素d。乳蛋素食者由于还吃一些动物性食品,因此可能只需补充铁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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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应用减肥食谱者的需要:即使是精心安排的减肥食谱,维生素类摄人可能亦嫌不足,特别是热量限制在800~1000千卡/日时。这些人可能以补充多种维生素制剂为宜。对采用极低热量食谱的人,应定期进行监测。

    4.6 老年人的需要:现在还不能肯定,膳食情况适当的老人对维生素及矿物质的需要量是否比其他健康人为高。由于有些老人不能保证充分进食(特别是单身生活的老人),故有些医师主张对其补充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但在日常膳食之外,只是给予膳食许可量的维生素a即已发现血中肝酶水平异常增高。居家不出的老人,每日补充维生素d400国际单位,可能有益。

    5. 维生素的治疗性应用

    5.1 酒精中毒:嗜酒者的膳食一般甚差,致使有多种维生素缺乏,尤以水溶性维生素,如硫胺、叶酸、吡哆醇、核黄素和维生素c等的匮乏为甚。硫胺缺乏可致内科急症wernicke氏脑病,需立即应用硫胺进行治疗。发生这种缺乏,一则是由于硫胺摄入不足,二则是由于乙醇干扰了硫胺在胃肠道中的主动转运机制,加之乙醇还可能抑制硫胺在体内转化为其活性形式焦磷酸硫胺。嗜酒者缺乏叶酸,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如膳食质量不良、肠肝循环障碍致使叶酸再利用不足,以及乙醇分解产物对叶酸的直接破坏作用等。吡哆醇缺乏是由于其活性同类物的代谢增多。乙醇的主要代谢物乙醛,可与磷酸吡哆醛竞争同一血浆蛋自上的结合部位,致使游离磷酸吡哆醛浓度增高,易为磷酸酶所水解。维生素c和核黄素的缺乏是由于摄入减少和排出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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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精中毒者在戒断和解毒期间,应一次性注射给予治疗量的复合维生素b,以预防水溶性维生素缺乏症的发生。

    5.2 血透析病人的需要:血透析可使血液循环中来自叶酸、吡哆醇和维生素c的辅酶化合物丧失,故应给予补偿。其他维生素的需要量则无需增加,但维生素e可能例外。

    5.3 胃肠道外应用:维生素和矿物质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由胃肠道外给药。除非标签上有特殊说明,不应与其他静脉注射药物合用,以免发生配伍禁忌。

    (1)足月婴儿出生后很快即应补氟,并持续终生。剂量视当地水源中含氟浓度而定。

    (2)通常主要是在热量摄入<300千卡/日或婴儿体重<2.5公斤时,才需补充多种维生素(另加叶酸)。母乳喂养的婴儿,至少半岁前需补充维生素d。

    (3)维生素e应以易为早产儿吸收的剂型给予。母乳喂养的早产儿,发生维生素e缺乏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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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婴儿4~6个月前,一般不需补铁。6个月后,可以补充铁剂。

    (5)多种维生素和含铁矿物质制剂比单用铁剂为佳。

    6、 维生素缺乏的临床表现

    缺维生素a:指甲出现深刻明显的白线,头发枯干,皮肤粗糙,记亿力减退,心情烦燥及失眠。

    缺维生素b1:对音响有过敏反应,小腿有间歇性的酸痛。

    缺维生素b2:嘴角破裂溃烂,出现各种皮肤性急病,手脚有灼热感觉。对光有过敏感的反应。

    缺维生素b3:舌头红肿,口臭,口腔溃疡,情绪低落。

    缺维生素b6:舌苔厚肿,嘴唇浮肿,头皮特多,口腔粘膜干燥。

    缺维生素b12:行动易失平衡,身体时有间歇性不定位痛处,手指及脚趾酸痛。

    缺维生素c:伤口不易愈合,虚弱,牙齿出血,舌苔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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