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药GAP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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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0日
一、背景:中药材GAP是Good Agriculturai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农业规范(因为中药材栽培或饲养主要属于农业范畴)”,在中药行业译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我国中药制药企业实施的GMP重要配套工程,是药学和农学结合的产物,是确保中药质量的一项绿色工程和阳光工程。
国际上,早在1992年,日本厚生省药物局就已经修订了《药用植物栽培和品质评价》这一类似于GAP的规范。欧洲也在1998年出台了《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种植管理规范》,被称为“欧共体的GAP”。
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8年11月在海口主持了中药材GAP座谈会,会后组成以周荣汉教授为首的GAP起草专家组,决定对中药材生产过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1999年5月在天津讨论了《中药材GAP》(第一稿);2000年9月上旬在成都讨论了《中药材GAP》(第二稿);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4月颁布,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2003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及《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并于2003年11月1日将正式受理中药材GAP的认证申请。
我国的GAP和欧洲的相比有三点区别:1、欧洲的范围只限于栽培的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我们包括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不包括矿物;2、我们包括野生的;3、我们强调中国的地道。
1. 实施中药材GAP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中药材GAP目的是规范中药材生产全过程,从源头上控制中药饮片,中成药及保健药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并和国际接轨,以达到药材“真实、优质、稳定、可控”的目的。
实施中药材GAP对于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是“六个需要”:一是促进中药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二是促进中药制药企业、中药商业规模化健康发展的需要;三是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促进中药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四是改善生态环境获取生态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需要;五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六是逐步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体系,提高地道药材质量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2. 中药材GAP研究的主要内容
中药材GAP内容包括中药材的产地环境生态;对大气、水质、土壤环境生态因子的要求;种质和繁殖材料;物种鉴定、种质资源的优质化;优良的栽培技术措施,重点是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采收与产地加工,确定适宜采收期及产地加工技术、包装、运输、贮藏、质量管理等系统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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