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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乡设协调机构 村村有协管人员——洛南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重落实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1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11
     本报陕西讯 洛南县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向乡村倾斜,积极采取措施,健全监管协调机构、落实乡村监管人员,目前,全县25个乡镇全部建起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383个村也全部落实了协管人员,从而使食品安全工作乡乡有人抓,村村有人管。

    洛南县地处秦岭山区,由于经济文化落后等方面的原因,多年以来,农村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针对这一情况,去年以来,洛南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从抓基层、打基础,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抓起,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做出了在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落实乡村食品协管人员的决定。

    为了尽快把这一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去年7月份以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乡镇长参加的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乡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纪律、报酬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5个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迅速行动,分别挂牌成立了由主管乡镇长挂帅,卫生、工商、公安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落实了专(兼)职人员,383个村也分别确定了食品协管人员。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组建后积极开展了组织协调、综合监管、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普遍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村中小学校周边小食品、农村集贸市场食品进行了专项整顿,并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要求对易引发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农村家庭自办宴请活动进行规范,实行了工厨备案体检制度和宴请报告检查制度。石坡、三要等乡镇还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据统计,由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组织或有关部门依据乡村协管人员提供的信息组织的执法活动共查出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酱醋、注水掺假肉制品等不合格食品60多批次,货值5万多元。

    (夜孟军),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