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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的森田疗法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11日 《当代健康报》 2005.08.11
     原森田疗法治疗核心是“顺应自然”,可解释为接受症状,发挥原有的生活欲望,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归纳为“忍受痛苦,为所当为”。它强调治疗过程中患者的“自发性萌动”,“悟”到对症状采取”顺应自然”的道理时便可放弃症状。我们体会这种治疗原则对文化程度较高、理解力较强、生活阅历较丰富的强迫观念症患者疗效较好,但对文化水平低、理解力差、社会经验较少、尤其是强迫行为明显的患者难以取得较好疗效;许多患者即使明白了“顺应自然”的道理,但对强迫行为无能为力。我们根据临床实践进行了改进,总结出24字治疗方针,即“忍受痛苦,为所当为;忍受痛苦,有所不为;寻找痛苦,为所怕为”。简要解释为:患者对强迫观念采取任其出现、任其存在的态度,忍受痛苦,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且要主动、积极行动,越是出现强迫观念越要进行有意义的活动。对于强迫行为,应“忍受痛苦,有所不为”,即任强迫观念出现,坚决克制强迫行为,克制因强迫观念而伴随的联想、回忆等;同时还要求患者“寻找痛苦,为所怕为”,即在从事有意义活动的同时,应主动接触引起强迫观念、恐惧、焦虑的对象,这在初步掌握“顺应自然”道理,消除部分强迫症状后尤其重要,是达到治愈目标的必要条件。

    我们体会到“顺应自然”实质应是对客观事物采取任其存在、任其发展的态度;人的思维和情绪变化往往不受主观意志力的支配和控制,而通过主观努力及意志力能够控制行为活动,因此对思维和情绪只能采取“顺应自然”态度,让它们像流水一样自然流动,如果想通过主观努力去转移、减轻或消除它们,就会阻塞其自然变化,导致内心冲突而产生症状;强迫行为主要是为了缓解伴随强迫观念出现的焦虑、不安而采取的消极防御措施,强迫行为虽可暂时减轻焦虑、不安等,但孕育着更大危机,因为这样使注意力更加固定在强迫观念上,形成恶性循环,从而使症状逐步加重,导致病人无力自拔。因此治疗强迫症,就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要求患者面临强迫观念的困扰时积极从事积极、有益的活动,以取代强迫行为,这样就可以战胜强迫行为,减轻焦虑、不安,代之以愉快、稳定的情绪;成功一次就减少一份对强迫观念的恐惧,树立了自信心,也找到对付强迫观念的武器。若持之以恒,强迫观念逐渐淡化以至消除,而且即使以后再出现强迫观念时,也不过于紧张焦虑了。

    强迫症状大都是在患者不良的性格基础上,在一些诱因作用下产生的,因此,要治愈强迫症,必须尽可能地改善这些不良个性。为了增强患者的心理素质,我们延长卧床期,在第二期隔断患者与外界的交流,在第三期中让患者进行超体力的活动,并要求患者主动接触以前逃避的对象,从而提高了忍耐力、克制力和意志力,为更好地克制强迫行为打下基础。(北京回龙观医院 张向阳 吴桂英 张培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