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妇幼保健保偿 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为适应群众需求,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降低母婴死亡率,加快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促进“初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我们自1999年开始,在部分乡镇进行妇幼保健保偿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全面推广,2003年底全县保健保偿覆盖率达100.00%,儿童入保率达98.00%,孕妇入保率达90.00%以上。1999年全县妇幼保健主要指标与2003年相比,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65.00%提高到91.80%,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由60.00%提高到95.00%,围产儿死亡率由21.50‰下降到13.50‰,婴儿死亡率由21.94‰下降到10.8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7.28‰下降至14.90‰,婴儿死亡漏报率由14.24‰下降至2.3‰,住院分娩率达99.99%,无孕产妇死亡发生,农村“初保”经省、市验收已全部达标。
1 制定妇幼保健保偿实施办法
1.1 规范保健服务项目及要求 妇幼保健服务对象是占人口2/3的妇女和儿童(如接受保健的新婚夫妇、孕产妇和0~6岁儿童)。保健项目是婚前保健、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目的是提高“两个”保健质量,降低“两个”死亡率。
1.2 收费标准和补偿办法 根据山东省的相关文件精神,与当地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规定县、乡镇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婚前检查、早孕建卡及产妇出院时分3次收取文件中规定的保健保偿服务费。双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接受和提供保健服务,在此基础上发生了合同中规定的有关疾病甚至死亡,才能给予一定的补偿。
1.3 保健保偿金的使用和管理 保健保偿金是群众集资、用于保健的专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收取。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专款立项、专人负责、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卫生院每次按收取金额的10.00%上缴县妇幼保健院,剩余部分分别用于相关疾病死亡的赔偿,保健服务中的宣传、印制、培训、相关科室的装备、专业人员的劳务及奖励等。卫生局计财务科定期检查,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保偿金的合理使用。
1.4 明确职责 明确县、乡镇、村三级业务受保机构职责,各负其责,提供优质保健服务。
2 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2.1 健全制度,统一规范 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制订工作规范、评价指标、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我县建立了县、乡镇两级保健保偿领导小组,制订了妇、儿保工作职责,高危孕产妇管理及体弱儿管理常规,妇、儿保各15项工作指标,妇、儿保各10本统一台账,以保证工作规范化管理。
2.2 强化人才培养 近几年来,各乡镇卫生院通过定向培养等多种渠道,培养了一批妇幼保健专业人才。现每乡镇平均有5.8名妇幼保健人员,每村有1~2名女乡村医生。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比例由原来38.90%上升到72.00%,医护师以上职称占55.80%。由于妇幼保健人员素质的提高,使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县妇幼保健院每年免费举办了1~2期妇、儿保医生培训班,并结合每年4次例会,不断进行妇幼保健有关知识培训。我们体会到,培训必须结合实际,解决具体问题,克服薄弱环节,使专业人员掌握相关科学知识。我县进行了产、儿科医务人员“新生儿窒息复苏”全员培训,进行了剖宫产指征、术式及并发症的讲座,对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剖宫产率起了重要作用。全县每年利用培训的保偿经费达30多万元。
2.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加强了妇幼保健服务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妇产科按爱婴医院标准建造独立小区,配置空调、空气净化器、手消毒器、胎儿监护仪、呼吸复苏囊、聚血器等。儿保工作配置量床、磅秤、资料及玩具橱、取暖器等。全县12个乡镇妇、儿保科室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2.4 强化健康教育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让领导和群众了解妇幼保健保偿制是以提高母婴保健系列服务为手段,以保护妇女儿童健康为宗旨,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目的的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管理措施。我们编写了《母婴保健保偿问答》、《母婴保健知识精选》的宣传手册、抓住婚前、孕前、围产期、儿保门诊、托幼机构等各个环节进行宣传和发放。并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黑板报、群众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强化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规范了群众接受妇幼保健服务行为,提高了自觉参与意识。
2.5 死因评审 多年来,我院坚持了县、乡镇两级的孕产妇、围产儿、婴儿死因评审制度,每年2次组织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主任参加的围产儿死亡讨论,宫外孕、产后大出血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大大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大大下降。
2.6 目标管理,分级负责 卫生局在年初制订年度目标,县、乡镇两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各级对一年的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清楚,责任落实,确保了妇幼保健各项任务的完成。
2.7 检查督促,考核奖惩 县妇幼保健院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指导、抽查考核,还利用儿保门诊或下乡入户调查,核对“两个”系统管理率、死亡率、母乳喂养率等的实际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用保偿金进行名次奖励及专项奖励。
3 定期交流,总结经验
由于保健保偿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机制,调动了“两个”积极性,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县妇幼保健保偿制虽已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在健康教育、主动服务、双向交流、政策兑现、合理分配等方面还有不少问题,各乡镇之间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健工作者的积极性及保健质量。今后应该自上而下,不断总结经验,定期进行交流,规范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使妇幼保健保偿制这一符合我国国情的新生事物不断完善、巩固、发展、提高。
(编辑:江 枫)
作者单位: 271400 山东宁阳,宁阳县妇幼保健院, 百拇医药(张宝梅)
1 制定妇幼保健保偿实施办法
1.1 规范保健服务项目及要求 妇幼保健服务对象是占人口2/3的妇女和儿童(如接受保健的新婚夫妇、孕产妇和0~6岁儿童)。保健项目是婚前保健、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目的是提高“两个”保健质量,降低“两个”死亡率。
1.2 收费标准和补偿办法 根据山东省的相关文件精神,与当地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规定县、乡镇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婚前检查、早孕建卡及产妇出院时分3次收取文件中规定的保健保偿服务费。双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接受和提供保健服务,在此基础上发生了合同中规定的有关疾病甚至死亡,才能给予一定的补偿。
1.3 保健保偿金的使用和管理 保健保偿金是群众集资、用于保健的专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收取。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专款立项、专人负责、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卫生院每次按收取金额的10.00%上缴县妇幼保健院,剩余部分分别用于相关疾病死亡的赔偿,保健服务中的宣传、印制、培训、相关科室的装备、专业人员的劳务及奖励等。卫生局计财务科定期检查,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保偿金的合理使用。
1.4 明确职责 明确县、乡镇、村三级业务受保机构职责,各负其责,提供优质保健服务。
2 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2.1 健全制度,统一规范 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制订工作规范、评价指标、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我县建立了县、乡镇两级保健保偿领导小组,制订了妇、儿保工作职责,高危孕产妇管理及体弱儿管理常规,妇、儿保各15项工作指标,妇、儿保各10本统一台账,以保证工作规范化管理。
2.2 强化人才培养 近几年来,各乡镇卫生院通过定向培养等多种渠道,培养了一批妇幼保健专业人才。现每乡镇平均有5.8名妇幼保健人员,每村有1~2名女乡村医生。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比例由原来38.90%上升到72.00%,医护师以上职称占55.80%。由于妇幼保健人员素质的提高,使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县妇幼保健院每年免费举办了1~2期妇、儿保医生培训班,并结合每年4次例会,不断进行妇幼保健有关知识培训。我们体会到,培训必须结合实际,解决具体问题,克服薄弱环节,使专业人员掌握相关科学知识。我县进行了产、儿科医务人员“新生儿窒息复苏”全员培训,进行了剖宫产指征、术式及并发症的讲座,对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剖宫产率起了重要作用。全县每年利用培训的保偿经费达30多万元。
2.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加强了妇幼保健服务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妇产科按爱婴医院标准建造独立小区,配置空调、空气净化器、手消毒器、胎儿监护仪、呼吸复苏囊、聚血器等。儿保工作配置量床、磅秤、资料及玩具橱、取暖器等。全县12个乡镇妇、儿保科室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2.4 强化健康教育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让领导和群众了解妇幼保健保偿制是以提高母婴保健系列服务为手段,以保护妇女儿童健康为宗旨,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目的的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管理措施。我们编写了《母婴保健保偿问答》、《母婴保健知识精选》的宣传手册、抓住婚前、孕前、围产期、儿保门诊、托幼机构等各个环节进行宣传和发放。并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黑板报、群众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强化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规范了群众接受妇幼保健服务行为,提高了自觉参与意识。
2.5 死因评审 多年来,我院坚持了县、乡镇两级的孕产妇、围产儿、婴儿死因评审制度,每年2次组织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主任参加的围产儿死亡讨论,宫外孕、产后大出血引起的孕产妇死亡大大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大大下降。
2.6 目标管理,分级负责 卫生局在年初制订年度目标,县、乡镇两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各级对一年的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清楚,责任落实,确保了妇幼保健各项任务的完成。
2.7 检查督促,考核奖惩 县妇幼保健院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指导、抽查考核,还利用儿保门诊或下乡入户调查,核对“两个”系统管理率、死亡率、母乳喂养率等的实际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用保偿金进行名次奖励及专项奖励。
3 定期交流,总结经验
由于保健保偿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机制,调动了“两个”积极性,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县妇幼保健保偿制虽已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在健康教育、主动服务、双向交流、政策兑现、合理分配等方面还有不少问题,各乡镇之间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健工作者的积极性及保健质量。今后应该自上而下,不断总结经验,定期进行交流,规范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使妇幼保健保偿制这一符合我国国情的新生事物不断完善、巩固、发展、提高。
(编辑:江 枫)
作者单位: 271400 山东宁阳,宁阳县妇幼保健院, 百拇医药(张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