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工作
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工作,可有效保证办案质量。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做好复核工作应注意的内容。■复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办案科室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报告,通过合议,发出处罚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后草拟行政处罚审批表,并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连同案卷牧纤徒话讣春斯ぷ鞑棵鸥春恕0讣春斯ぷ鞑棵攀盏讲菽狻缎姓ΨI?br>批表》及案卷后,指定复核人员办理,复核人员对案卷进行登记并提出复核意见,经复核工作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全部案卷材料连同《复核意见表》交回办案机构。
复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从收到案卷和相关材料的第2日起计算。重大疑难案件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出复核意见的,经复核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案件复核工作部门提出修改处罚决定的案卷,办案部门在修正或补充后,应将全部案卷材料再次送交案件复核部门复核,并以该次《复核意见表》连同《行政处罚审批表》一起报局主管领导,供审批时参考。再次复核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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