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学版 > 药品研究 > 新药开发
编号:23634
SFDA-中药注册管理情况说明.ppt
http://www.100md.com
    参见附件(239KB)。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附件一、四有关中药

    注册管理情况

    2005.7

    主要内容

    * 第一部分 中药修订的有关情况

    * 第二部分附件一中药、天然药物注 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 第三部分附件四 有关中药(国家局审批)部分

    * 第四部分 其它

    第一部分、中药修订的有关情况

    * 一、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 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办法》(试行)中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的条款进行修订,尽可能减少因政策变动给注册申请人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第一部分、中药修订的有关情况

    * 二、对《办法》(试行)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完善。

    *随着《办法》(试行)的全面施行,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条款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为更好地服务管理相对人,进一步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此次对原《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第一部分、中药修订的有关情况

    * 三、修订时注意的其他几个问题

    *1、尊重历史。保护好中药的文化内涵资源并有效的延用好这个资源宝库。

    * 2、尊重科学。承认中药的科学性,是经过数千年的人体临床实践总结的结晶。

    * 3、尊重现实。根据中药产业的现状引导产业进步。

    * 4、尊重"存在优先"规则,实事求是的提出相关要求。

    * 5、正确处理好中药注册管理与中药基础研究的关系。

    第二部分 附件一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 一、附件一写作体例的变化

    * 二、对中药、天然药物进行了定义

    * 三、注册分类及说明

    * 四、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 五、申报资料项目表及说明

    一、附件一写作体例的变化

    附件一写作体例的变化

    * 2、内容调整变化

    * (1)保持了原附件一的基本框架并和其他附件保持了一致性。

    * (2)能集中统一说明,不分散说明。

    * (3)属于分类说明的统一放在了分类说明项目中。

    * (4)属于申报资料项目说明的放在了资料项目中。

    * (5)申报项目表说明仅就表格表述含义进行了注释,将原说明内容都分散在注册分类说明和申报资料项目说明中。并对临床试验统一进行了要求说明。

    二、对中药、天然药物进行了定义

    * 附件一新增对中药、天然药物定义:

    *本附件中的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本附件中的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 这两个定义对今后中药注册管理工作可能带来重大影响。共同特点是强调了在何种理论指导下使用进行鉴别是否为中药或天然药物。

    三、注册分类及说明

    (一) 注册分类

    (二) 注册分类说明

    *(一) 注册分类

    注册分类

    * 注册分类共分9类,注册分类1-8的品种为新药,注册分类9的品种为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

    注册分类

    *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注册分类

    *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 9、已有国家标准的中药、天然药物。

    试行办法注册分类

    *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 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

    * 3、中药材的代用品。

    * 4、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

    *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

    * 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给药途径的制剂。

    * 9、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剂型的制剂。

    * 10、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工艺的制剂。

    * 11、已有国家标准的中成药和天然药物制剂

    与原试行办法比较

    * 从原来的11项变为现在的9类

    与原办法比较

    与原办法比较

    * *对新药涉及新的原料药加强了管理

    (分类2、4、5)

    * 对2、4、5类原料药核发药品批准文号(原来不发文号 )

    * 2002年以来已经上市的未发文号的,可 按补充申请的方式申请补发药材和有效部位的批准文号。

    与原办法比较

    与原办法比较

    与原办法比较

    与原办法比较

    * 能具体明确的尽量明确,在说明中更加明确了替代范围,除此情况外是不允许研究替代品的,应保持中药原汁原味特点。

    与原办法比较

    * 能具体明确的尽量明确,更加明确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的内涵。

    与原办法比较

    * 原分类项目:

    * 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7)

    *取消此类别。

    与原办法比较

    与原办法比较

    * 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5]328号):除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外的其他简单改变剂型的申请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批准后,将不再发给新药证书。

    与原办法比较

    * 原注册分类10

    *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工艺的制剂

    * 现放在补充申请中,但要求并未改变,按有无质的变化分别申报资料。

    * 已受理的,按原分类审批。

    与原办法比较

    * 允许仿制已过监测期的中药成方制剂所用原料。

    * (二)注册分类说明

    注册分类说明

    *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天然的(原:未经过化学修饰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其单一成份的含量应当占总提取物的90%以上。

    注册分类说明

    *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是指未被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药材规范(统称"法定标准")收载的药材及其制剂。 (原:中药材及天然药物制成的制剂)

    注册分类说明

    *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是指替代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药材的未被法定标准收载的药用物质。(原:指用来代替中药材某些功能的药用物质)

    注册分类说明

    *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具有法定标准(原:中)药材的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原:制成的)制剂

    注册分类说明

    *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原:制成的)制剂,其有效部位含量应占提取物的50%以上。

    注册分类说明

    *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包括:

    6.1 传统中药复方制剂;

    6.2 现代中药复方制剂;

    6.3 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6.4 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

    注册分类说明

    * 传统中药复方制剂应在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以传统工艺制成,处方中药材必须具有法定标准。

    * 现代中药复方制剂应在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可以采用非传统工艺制成。

    * 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应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其适应症用现代医学术语表述。

    * 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包括中药和化学药品,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以及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三者组成的复方制剂。 (原在6.2类中处方中含有天然药物、有效成分或化学药品的)

    注册分类说明

    *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包括:不同给药途径之间相互改变的制剂及局部给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剂。

    注册分类说明

    *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是指在给药途径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剂型的制剂。

    * 可以依据试行标准改剂型。

    * 依据的原标准应处方、剂量、制法应明确,如不明确应由申请人负责提供。

    注册分类说明

    * 《关于中药品种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申报与审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规定:

    * 国家局将对所有国家药品标准中处方、剂量、制法等内容没有公开或没有完全公开的中药品种进行统一清理。标准未公开中药品种如企业申请列入国有秘密技术项目,经批准后,发放《国家秘密技术项目证书》。

    注册分类说明

    * 对于取得《国家秘密技术项目证书》的中药品种,国家局按保密品种管理,在其保密期限内,停止受理和审批该品种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注册申请、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

    * 对于没有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标准未公开中药品种,将按规定公开其标准中的处方、剂量、制法等相关内容。

    注册分类说明

    * 9、"已有国家标准的中药、天然药物"是指我国已批准上市销售的中药或天然药物(原:制剂)的注册申请

    四、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 (一)申报资料项目

    * (二)说明

    * 1、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 2、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申报资料项目

    * 申报资料项目 :共分四部分33项

    * (一)、综述资料 (1-6)

    * (二)药学研究资料 (7-18)

    *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9-28)

    * (四)临床研究资料 (29-33)

    (一)综述资料

    * 1、药品名称。

    * 2、证明性文件。

    * 3、立题目的与依据。

    *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

    *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 8、药材来源及鉴定依据。

    * 9、药材生态环境、生长特征、形态描述、栽培或培植(培育)技术、产地加工和炮制方法等。

    (二)药学研究资料

    * 10、药材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提供药品标准物质及有关资料(原:药材性状、组织特征、理化鉴别等研究资料(方法、数据、图片和结论)及文献资料。)

    * 11、提供植、矿物标本,植物标本应当包括花、果实、种子等。

    * 12、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

    (二)药学研究资料

    * 13、确证化学结构或组分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14、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15、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提供药品标准物质的有关资料。

    * 16、样品(原:及)检验报告书。

    * 17、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18、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 19、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 20、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21、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22、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23、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原包括: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列入第24项)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 24、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依赖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

    * 25、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26、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27、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28、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四)临床试验(原:研究)资料

    * 29、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 30、临床试验计划与研究方案。

    * 31、临床研究者手册。

    * 32、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 33、临床试验报告。

    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 修订情况:

    * 1、增加了"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 2、将原申报资料项目表注释中的内容改变为申报资料项目说明,表述更为准确。

    * 3、对具体申报资料有些进行重新要求。

    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 1、资料项目1 药品名称包括:

    ①中文名;

    ②汉语拼音名;

    ③命名依据。

    * 原:还需要英文名

    * 原因:适用性-英文名不做必须要求。

    申报资料项目说明

    * 2、资料项目2 证明性文件包括:

    * ①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新药生产时应当提供样品制备车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