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0800430
制售假药行为的新特点及整治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9.08
     2003年以来,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假售假活动的猖獗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受高额利润的诱惑,少数人变换方式和手段,继续制造和销售假药,扰乱市场秩序。针对制售假药行为呈现出的新特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打击。

    ■新特点

    ▲分工的专业化

    为了节约成本,提高隐蔽性,过去大型的制售假药集团化整为零,假药配料、加工、包装、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分别由不同的团伙或人员运作,各环节之间形成买卖或委托加工关系。专业化的分工使制售假药活动的资金更加集中,成本相对降低,制假技能也有所提高。

    ▲窝点的小型化、分散化

    由于分工的专业化,使目前制售假药窝点的规模变得更小,分布更为分散。假药生产窝点一般位于城郊或城乡结合部的农家院,储存窝点多设在城市居民区的民宅内。这些窝点的共同特点是隐蔽、僻静,陌生人不易接近。窝点的房屋均系租赁而来,高额的房租使房东和制假售假者结成利益同盟,房东平时常为制假售假者“望风”,在执法部门检查时还为其开脱、掩护。
, http://www.100md.com
    ▲交易的隐蔽性、便捷性

    制售假药者一般先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开立账户,再印制一批公布有“招商”电话(一般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的宣传资料,在各类医药保健品交易会上散发,而后通过电话与买方达成买卖协议,通过银行账户收取货款。款到后,负责假药包装的人员将包装好的假药委托货运部代理,通过铁路、公路、邮政、民航等途径向买方发货。在这一系列过程中,造假者、售假者、买方以及负责包装、运输的各方之间的一切业务均通过电话联系,交易极为隐蔽。制售假药的某个环节被执法部门查获后,其他环节闻风立即转移或放弃制假售假窝点,关闭通讯工具,使执法部门难以将所有窝点彻底取缔。

    ▲信息获取和交易的网络化

    目前,互联网已成为制假售假者猎取假冒对象、发布假药“招商”信息的主要渠道。制假售假者利用互联网信息量大、查找便捷的特点,从网上下载正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资料,加以伪造后,生产假冒产品,而后通过网络发布假药的“招商”广告,从事假药推销业务。
, 百拇医药
    ■整治对策

    制售假药违法活动的上述新特点,极大地增加了执法部门尤其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成本和查处难度。为此,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不断探索新的打假手段,制定新的打假措施。

    ▲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这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打假工作的前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药品打假工作的形势和情况,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由地方政府组织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药品打假。比如,通过公安机关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及时发现制假售假窝点的线索,对涉及假药销售的银行账户或电话号码进行调查;通过工商部门对假药包装和宣传材料的印制行为进行查处。

    ▲发动群众参与药品打假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继续向群众大力宣传药事管理法规、假药的危害性及药品鉴别常识;制定实施举报制售假药违法行为的奖励措施,鼓励群众在受到假药侵害或发现制售假药违法行为时积极举报,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在全社会形成对假药“人人喊打”的氛围。
, 百拇医药
    ▲各地联动、同步查处假药

    这是从源头上铲除假药的必要条件。目前,对检查发现及外地通报的制售假药案件线索,基层食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做法是向涉案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函协查。协查函从制作、签发、邮寄直至批办到执法人员手中要经历一个繁琐的过程,而案发地的制售假药者往往会在“出事”后的“第一时间”将信息通知到与其有联系的外地同伙,因此,协查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很难及时收集到有价值的违法证据,无法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进行彻底的打击。为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辖区内尽快建立快速准确的制售假药案件情况通报传递体系,实现对已经确认的假药信息的共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售假药案件的线索应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整理传递,在紧急情况下,亦可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直接传递,同时,逐级上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药品打假工作虽然情况复杂、千头万绪,但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归根到底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适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但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有不当行为,或对某些措施的使用时机把握不准,就有可能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遭遇败诉。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不断学习其他部门的执法经验,通过请专家讲课、组织执法人员互相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执法人员掌握娴熟的执法技能和行之有效的执法技巧,保证在药品打假工作中无往而不胜。

    (马康民 赵汉宁), 百拇医药(马康民;赵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