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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请监管部门给患者一个交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3日 人民网-市场报
     请监管部门给患者一个交代(热点网评)

    网友:谁叫你们监督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硬不起来呢,硬不起来就会让这种现象蔓延开来。

    如果媒体良知丧失,又遇到监管部门自身有短处,那么建国医院不发财才怪呢?

    网友:这样的医院要让它倒闭,要让它的负责人负法律责任!!

    网友: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是他们批的!

    网友:卫生局、医药局肯定帮医院说话而不帮患者。原因很简单:好处!

    网友:骗你没商量,广告照样播。

    网友:建国医院是福建人承包的。

    网友:看完网评感慨万千。发达国家、我国港澳地区哪有医疗疗效广告。不知道是否有全国人大代表看这些网评,网民们发自内心呼吁,向工商、卫生、药监等领导问责。我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这不是我们的错啊,一方面要暗中救助弱势群体,另一面要承受管理层的压力去做一些缺德的事。医者黄连心,理解万岁!

    网友:真应该感谢这样敢于揭穿医院黑幕的记者。《市场报》近来发表了许多为民请命的好文章,有不少勇于碰硬的好记者,我们为有这样的媒体而深感欣慰!

    网友:媒体是帮凶。现在的报纸太乱了,只要给钱就能上广告,能不乱七八糟吗?

    网友:感谢这位记者,揭露了建国医院以各种欺骗手段坑害患者,特别是疑难病患者的真相。像建国医院这样的在北京还有不少,希望医疗监管部门不要光拿钱不干事,取缔这些害人医院,让老百姓能放心去看病。

    网友:我前不久因联系不上原来的主治医生,看了Yahoo上的广告后,就去建国医院看乙肝,也是那个裴“主任”看的,结果花了近4000元,这还是在没带更多钱的情况下。幸亏后来去了302医院,并联系上原来的主治医生,现在还将那堆药闲置着。建国医院肯定比新兴医院还要糟糕,黑心医院。要小心!!!

    网友:建国医院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为何有关行政部门不管,法律部门不管?那么多被骗的患者的权益受侵害,卫生部门“三个代表”怎么实践的呢?

    网友:受骗的患者有权起诉这个假医院。单凭造假广告就应该起诉他们。

    网友:对此深有同感,我爱人在建国医院花费了近万元,病情无任何好转,且对每位患者都开同一种药,这帮骗子怎么没人管呀,朝阳区的医院主管部门渎职。

    网友:建国医院的广告是在咱共产党监督管理的喉舌里面出的声音呀,媒体的从业者也应当是代表咱老百姓说话的才是呀,怎么天天看着媒体的广告那么别扭呢?市场经济不讲良心了吗?

    (以上留言仅表达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和本报的立场、观点。),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