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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就可以强制婚检吗?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5日 医学捌号楼
     江苏省卫生厅近日在答复江苏省农工民主党的一份政协提案时说,“将通过理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婚前医学检查成为公民的义务……我省各地在减免婚检费用的同时,把参加婚检作为公民的职责和义务。”这表明江苏省农工民主党建议的“免费+强制”婚检模式有可能在江苏正式实行。(《现代快报》2005年8月28日)

    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以来,各地婚检率大幅度下降,于是要求恢复强制婚检的声音屡有所闻。与一个月前黑龙江省通过新的母婴保健条例,试图在该省恢复强制婚检的做法相反,浙江金华市、福建晋江市、深圳福田区、成都温江区、武汉武昌区等地方相继推行了免费婚检,上海市更是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免费婚检。现在江苏省也准备加入免费婚检的行列,看来此举有可能推广到更多的地方。

    在为免费婚检叫好的同时,应当避免在两个地方陷入误区。其一,取消强制婚检后各地婚检率大幅度下降,一些地方实行免费婚检后婚检率大幅度上升(比如在上海,2003年10月取消强制婚检后,婚检率由以前的98%以上,下降到2004年的3%左右;而上海卢湾区从今年1月1日进行免费婚检试点,一个月后婚检率从去年同期的4%上升至18.68%),这种变化说明,免费是导致婚检率提高的一个因素,但不能认为是惟一因素。上海市民政部门官员分析说,新人不愿意婚检并不完全是为了钱,担心婚检过程中隐私权受到侵犯,婚检的内容和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等都是重要的因素。如果认为新人以前不愿意自费婚检是舍不得花钱,现在积极参加婚检则是冲着免费的好处而来,那等于是把公民的自由选择庸俗化了。

    另一个误区是,既然政府买单为公民提供了免费婚检的保障,那么政府就有充分的理由恢复强制婚检了。所谓“免费+强制”的婚检模式设计,其出发点正在于此。这种设计出自一些官员和专家之手,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其实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既然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政府强制公民婚检的权力,那么,在法律没有为政府恢复这种权力之前(而且法律将来也不大可能为政府恢复这种权力),政府的这种权力就不能自动恢复。实行免费婚检后,如果仍有新人不愿意婚检,政府仍将无权“绳之以法”。政府“买单”不是其行使强制权力的理由,否则政府就可以为自己“买”来更多的强制权力,公民被“免费”也不是其可以被强制的理由,否则一个公民的支付能力越低,他面临的被强制的危险就越大。这一点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

    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强制婚检,与简化婚姻登记的手续(不再需要单位证明,只需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放宽婚姻状况审核的条件一样,都是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所以,政府买单为公民提供免费婚检保障,应当视为对公民的这一种婚姻自由的正确引导;而政府若以免费为条件推行强制婚检,则构成了对公民婚姻自由的不当限制或侵犯,这不是一个“善治政府”的明智选择。,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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