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要量化分级
本报讯 为推动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卫生部近日决定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第一批试点地区拟定10个。试点工作将自2005年9月开始,2006年12月前结束。e#rg, 百拇医药
据介绍,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每年一次;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每年二次;审查结论为合格(C级)的,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每年三次以上。审查结论为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查处。e#rg, 百拇医药
卫生部要求,量化分级管理不是创优、评先活动,不宜采取挂牌形式;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可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以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
据介绍,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每年一次;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每年二次;审查结论为合格(C级)的,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每年三次以上。审查结论为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查处。e#rg, 百拇医药
卫生部要求,量化分级管理不是创优、评先活动,不宜采取挂牌形式;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可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以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