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植物濒危与保护等级划分中的问题及其标准探讨
1药用植物濒危与保护等级划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2药用植物濒危与保护等级划分标准的探讨,3结语
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地球上数以百万、千万计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自然栖息地遭到破坏,加上环境污染和人类对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等因素,使得大量物种的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甚至灭绝。药用动植物作为中药产业的原料,更是令人担忧。为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保护组织表现出了高度关注。有效的保护药用动植物资源是关系到中医药学能否持续发展的前提,而保护濒危物种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涉及多部门、多地区以及政策立法、管理体制、经济贸易等问题,科学研究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作者从物种濒危及保护等级划分的现状出发,对药用植物划分标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针对药用植物资源的特点,探讨划分时的相关标准。1 药用植物濒危与保护等级划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对物种濒危状况的评定方法是由定性向定量逐渐发展的。最早的评价可追溯到1942年和1945年美国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分别出版的绝灭与濒于绝灭的旧大陆与新大陆哺乳动物2本书。1966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出版了一系列濒危物种的红皮书和红色名录,其中濒危物种的等级标准得到了国际的广泛承认,随后被IUCN组织和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地区广泛应用,出版了一系列国家、地区的红皮书和保护植物名录。从总体上看,各国的濒危评价标准差异较大,表现在等级体系的混乱和标准不统一,而且评价标准多采用概念性的定性描述,缺乏数量化的指标,具有相当程度的模糊性和主观性,在应用时难以掌握。1994年IUCN组织制定并通过了《国际濒危物种等级新标准》,此标准突出强调了评价指标的数量化和具体化。随后又进行了多次修改,旨在建立简单而能被广泛接受的全球受威胁物种的分级标准体系,为按照物种的绝灭危险程度进行最广范围物种的等级划分提供了明晰而客观的框架。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尽管该体系的受威胁的等级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其标准却并没有考虑每个物种的生活史。因此,某些物种的绝灭威胁可能被低估或高估。
保护等级即植物的优先保护次序的划分则以植物受威胁的情况为基础,同时兼顾人类对于物种保护的目标。如《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所确定的应予优先保护的植物的图解公式可以解决单型科属的优先保护,达到了保存生物学和遗传多样性的目标。而我国则将重点保护的物种主要从科学和经济意义上划分为3个保护级别。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尝试用数量评价分级的方法对受危胁植物的濒危和保护等级进行划分。如以“濒危系数“确定植物的受威胁程度,以“急切保护值”确定植物须急切保护的序列,以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濒危度与保护等级等。而由于国家、地区情况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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