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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40901
医疗纠纷寻求经济化破解思路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5年第10期
     相对于纠纷不断的医患矛盾而言,从今年起北京市以行政命令方式强制要求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院统一实施的“医疗责任保险”,只起到了一种“安慰”式的作用,并不能帮助医院从医患纠纷中有效地解脱出来。

    有统计显示,目前手术意外的发生率约为1%到2%,有超过80%的医疗纠纷最终被鉴定为医疗意外,而这些意外并不属于医疗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对“医疗责任保险”始终颇有微词的医院方面表示,无论保险公司把那“20%”处理得怎样,这不明不白的“80%”更是医院的心病。在此背景下,正在悄然酝酿的“手术意外保险”吸引了众多医院和社会人士的目光。日前由中国医师协会主办的“分担医疗风险、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上,与会人士指出,医疗意外风险的社会化分担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医疗责任险尴尬难除

    去年11月,北京市卫生局以“统一投保”的方式向北京市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薛海宁介绍说,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有400多家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合同,共缴纳保费两千多万元。她表示,与强制实施医疗责任险之前相比,参保医院由过去14家医疗机构增加到400多家,另外还有一些医疗机构也正在准备投保,参保覆盖率比以前大大增加了,但是根据招标文件的预测,北京市参加投保的医疗保险机构应该是700多家,预计保费达4000万至5000万元,但实际投保的数额还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另外,医疗风险较高的三级医院本应是积极投保者,但实际运作情况看,目前参与投保的三级医院不到20家,和预期相差甚远。

    这种反差与医疗责任险的先天不足密切相关。

    医疗责任险的设计初衷在于,发生医疗纠纷后,由保险公司和其聘请的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而不再是医院)出面与患者协调解决,从而用市场化的手段把医院从纷繁复杂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扮演好治病救人的角色。卫生行政部门则期望通过保险公司及调处机构介入医疗纠纷,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医疗责任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将来遇到医疗纠纷可以走入“患方不找医院找调处,调处不成走诉讼”的良性轨道。但是,医院方面却认为,自己将支付的高额责任保险保费并不能使其脱离医患纠纷的泥淖。

    首先,北京市2003年医疗纠纷发生约5000起,2004年约8000起,增加了60%。其中全市经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医疗过失争议案件占全部医疗纠纷的近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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