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合作:多赢的选择
目前,我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仅有1.2亿人口,这就意味着有近12亿人口的医疗费用应由自己承担,在这12亿人群中重大疾病无保障的问题尤为突出,人们对健康保险的需求十分强烈。然而,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开拓健康保险却困难重重,华东师范大学周洁卿副教授认为要实现国家、保险公司、医疗机构以及被保险人等多方共赢,就必须走医保合作之路。我国发展健康保险潜力巨大。我国有13亿人口,目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只有1.2亿人口,其余的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即使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险,有些医疗费用还是由自己承担。随着人们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改善,人们对健康保险需求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是,保险公司在开拓健康保险方面困难重重。既有保险人无法估测疾病风险损失程度,又有在现存医疗体制下,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不确定的风险更难以估计。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医保合作。
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走医保合作之路 我们知道,保险公司推出各种险种,是根据大数法则经营同质确定的风险。通过保险公司运作,把少数被保险人遭遇风险而产生的损失由大多数被保险人共同承担损失。可见,保险公司在险种供给过程中,实际起到承担风险、控制风险和分摊风险的作用。支出最少的经营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健康保险的供给中,保险公司除了承担保险标的风险外还要承担不可控制的衍生风险。比如,在健康保险中,参与人不仅包括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还涉及到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对改变疾病风险的损失概率和损失幅度影响很大。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医疗机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诱导患者进行各方面检查,以便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有的医院为了招揽患者,为冒名就医者网开一面;有的医院以药养医虚开高价或牟取回扣等。所有这些致使医疗费用支出大大超过实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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