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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正、负担重 营利性医院危机四伏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4年第3期
     浙江省温州市是我国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然而,这里的营利性(民营)医院都不得不承受医疗机构分类登记管理留下的诸多后遗症。医院的工商营业执照上企业名称不伦不类,名不正,言不顺,在纳税方面也存在过重税(率)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国普遍都存在。因此,如果有关部门不尽快解决其中的政策性障碍,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改革目标将无法实现。 名不正,税照交 19所营利性医院在工商局登记时,各医院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必须是“ ××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从此,医院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各医院觉得难以理解。 工商登记后,各医院及时办理了税务登记,同时照章纳税。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2000年7月10日《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税、3年后恢复征税。除了上述免税税种外,当前还要征收的税(费)种有:(1)水利水电建设基金;(2)地方养老保险基金;(3)计税工资;(4)企业所得税。 税负过重,医院难以承受 实际税收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偏高 一是营业税及附加税。由于国家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只规定营业税税种,未规定税率,各地方税务局根据自己解释选择税率。温州市地方税务局认为医院应属于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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