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集团治理需要强有力的监督
医院集团治理
医院集团治理与监督改革现状: 医院集团内部监督往下不易,往上更难,医院集团内部专职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落实监督职责难。医院集团各成员医院内部的财务审计、法律顾问和纪检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常常是要根据院长或上级领导的需要,对其下属部门或个人进行有针对性或有选择的监督,而这种监督和审计往往最终会成为一种被动地、打折扣地的监督和反馈。监督下级虽然不易,监督平级或上级则更难,最典型的莫过于医院集团的监事会。监督作为平级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的监事是只议事不管事,其机构形同虚设。特别是那些以国有独资为主体的医院集团,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由董事会任免,甚至由董事长兼任,就很容易使医院集团的董事会虚有其名,重大事项决策仍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说了算,而那些掌握实权的董事长兼院长,可能会侵害所有者利益,甚至出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和“内部人控制”等不良现象。 医院集团的外部监督浅表不易,深层更难 医院集团的外部监督主要是指医院集团外部的各种监督和约束,如法规、政府、保险、舆论、消费者等。这些外部监督与约束一般只能针对医院集团的表面现象,难以涉及其内部和深层次的问题。如政府监督,掌握不好监察管理的范围和力度,很容易就表现为政医不分的行政干预;舆论监督的约束力也十分有限,媒体更多地是被用来做正面宣传或广告推介;消费者监督,由于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和信息不对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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