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县新农合试点运行情况
合农户受益与基金可持续性的权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让参合农户真正受益,有效防止因病致贫现象。玉龙县合管中心确立的主要原则就是每年总的结余不要超过5%在地方政府的操作中,资金总量实际上被认为是“外生变量”,基层政府通过控制报销比例和门诊与住院资金分配之间的比例(人均门诊补偿每年不可能超过10元/人)来进行资金控制。在开始试点的时候,主要是通过基线调查资料,按照云南省卫生厅的一个测算公式确定补偿比例,但是运行一段时期以后发现补偿比例过低,从而进行了调整。按照相关报销规定,门诊部分不可能超支,所以仅考虑住院部分即可。若按第一年农户交纳10元全部用于门诊家庭帐户考虑,参照现行平均40%住院报销比例,年末住院资金结余将达到1,323,235元,占住院基金的44%,结余可能过大,没能让农户充分受益。实际上可以考虑将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按照1997年云南省龙陵县合作医疗试点一年的经验来看,当时人均筹资12元,住院报销平均比例为36.21%,住院资金结余6.04%。现今玉龙县可用住院资金为20元/人,考虑提高报销比例到60%是可行的,两个合作医疗制度虽然不具完全可比性,但可提供参考。如果第二年门诊仅占7元的话,住院报销比例可以考虑提高到70%左右。当然这里的测算没能完全考虑到需求弹性变化因素,因为试点的时间太短。更为正式的是需要获取年度数据,使用保险精算的方法加以估计。另一种算法是按照玉龙县基线调查结果,2000-2002年,玉龙县平均每年住院人次为3861人,人均住院费用为1176.50元(基本不考虑物价因素),这是按照参合比例并考虑住院增加33%的情况来进行模拟计算。地方政府主要考虑的是“摸着石头过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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