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穷参合率越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新难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反映出的问题之一是“补偿比例多少才合适”?如果结余金额过大,就会影响到农民的受益面以及来年参加的积极性;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县级“吃饭财政”的现状,如何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压力?据有关部门在云南的调查显示,越是贫困的地区,农民的参合率越低,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改革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 作为云南省政府20个试点之一,丽江市玉龙县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去年初在全县18个乡(镇)全面展开。这些乡镇下辖100个村委会,人口超过20万,其中农业人口占95%,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月末,记者在玉龙接触了不少农民和基层官员,发现这种具有明显公共性质的新型合作医疗背后,人们也并不掩饰一种担心。概括起来,这是一种提供者(政府)、生产者(卫生机构)、受益者(农民)在资源确定(筹资额确定)和风险不确定(患病率不确定)条件下的博弈过程。 医疗基金结余过多 按照云南省规定,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自己的报销政策,核心问题是门诊和大病(住院)补偿比例。在玉龙县2004年新修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中,参与者到卫生院住院治疗的补偿比例,从去年的28%上调至40%;到县级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从去年的30%、25%分别上调至45%、35%;每人每年累计住院补偿金额上限,相应从去年的2500元上调至3500元。原来门诊补偿规定,参与者门诊医药费按20%直接补偿,每人每年累计补偿不能超过10元,当年结余下年度不能累计使用,2004年调整为下年度继续参加者当年结余可累计使用,并把属于公共卫生的计划免疫等列入新的补偿范围之中。为什么要做出调整?玉龙县副县长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组长李淑芳说:“为防止出现‘崩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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