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剂型输液无缘医保受质疑
2004年9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2004版《医保药品目录》,该目录已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目录中所有剂型标注为“注射剂”的药品,均不包括含有非溶媒药品且容积大于100ml的静脉输液剂型,即100ml以上治疗型大输液将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在医院输液的容积大于100ml,费用将全部自理,不得报销。由于该新规定直接关系到医保病人医药负担是否加重问题,因而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大输液未进新目录受质疑
据悉,国内80多家主力大输液生产企业日前已正式集体联名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递交建议书,该建议书核心内容是100ml以上治疗型大输液应进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同时,建议书还对100ml以上治疗型输液落选《医保目录》提出以下质疑:
输液企业在治疗型输液的研发中对规格的确定均参照国外药典的相关规格或国家临床用药须知中的《用法与用量》来设计的,才会有100ml、250ml或500ml规格的产品。若100ml以上规格治疗型输液产品不能进入《医保目录》,那国家用药须知的推荐性合理性何在?100ml以上规格治疗型输液产品的价格与100ml规格的治疗型输液产品价格相差无几,若临床需250ml用量的输液,100ml的输液产品就需用2-3瓶,价格将大大超过使用一瓶250ml规格的产品,国家医保投入反而会大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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