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集团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研究
实施医院集团战略是我国医疗行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选择。目前医院集团的组建虽然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但它毕竟实现了医院产权的流动,为建立现代医院制度铺平了道路,并通过重组,提高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壮大了医院集团的实力,为建立适度有序的医疗市场竞争格局奠定了组织框架基础。我国医院集团化的三大类型 协作经营型 它在形式上表现为松散的业务联合,如江苏省南京市以鼓楼医院为核心的医院集团、上海瑞金医院集团与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医院发展的跨地区的集团关系,向后者输出管理和专业技术服务等。这种重组可以发生在相同规模的医院中,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中,重组各方大都处于某个利益共同点的考虑,以协议或契约的方式建立起经营关系。由于集团组建没有涉及产权问题,其本身不是一个医疗机构,也没有成为医疗事业管理机构,更不是社团组织,造成了其社会属性和地位不明确,集团仅依靠“协商”的方式对成员医院进行管理。另外,由于集团本身没有专设办事机构,没有专职人员,未能形成实体的格局,导致集团工作责、权、利分离,使集团缺乏必要的管理权和管理力度。 连锁经营型 如沈阳市博爱齿业集团,江西省袁州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分别在高安、新余、樟树三市采取联办或独办精神病分院等。连锁经营一般采取统一营业环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化连锁服务。集团对下属的分地机构按照统一的管理理念进行整合,形成了集团董事长对主管的卫生局负责,分支机构负责人对董事长负责的管理模式。集团对分支机构采取统一的技术、设备和治疗理念,并按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和管理。
连锁经营型医院集团的特点在于:一方面,产权联结已开始发挥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与之相关的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其管理还是采取传统的模式,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 兼并经营型 以一个医院兼并其他经营不善的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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