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体制三轮变革 政府主导面临挑战
“中国的医疗改革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医疗改革一样,都是在艰难中爬行。”7月23日,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医院管理文凭课程开课仪式上,宋瑞霖对前来求学的医院院长们这么说。宋瑞霖是国务院法制办科教文卫法制司副司长,在中国这么多年的医疗体制改革中,他参与了其中不少政策法规的制订。“我们的医疗体制改革过程是滞后了,但在SARS以后,速度在加快。”宋瑞霖说,“改革的难点在单纯的存量改革肯定是不行的,现在已经进入到了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完全靠计划经济是不行的。”他认为,从1997年开始到现在,我们的医疗改革经过了三个阶段。首轮变革:先从存量改制开始 1997年之前,全国的医疗卫生形势,包括药品市场的管理状况非常混乱。在这样的情况下,宋瑞霖坦言面临一个非常巨大的压力。因此在1997年召开了全国卫生大会。在会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1998年又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文件。“这两个《决定》是有代表性的,提出了改革的内容。”宋瑞霖说,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首先提出了举办医疗机构要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从1979年开始经济改革,但在医疗改革上,一直不敢提个人和社会资金介入,到1997年,终于提出来了,社会资金和个人可以作为补充,这个意义非常巨大。”第二点提出了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卫生事业的活力,建立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生机的新机制。“这一点把改革的目标直接指向了医疗卫生的机制。”第三点提出了建设医疗保险制度。“从1997年开始提出了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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