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能否代签手术同意书
编辑同志: 您好!最近我们医院遇到一件很令人头痛并气愤的事情。患者在接受手术之前,我们医师按照规定把手术同意书交给了患者家属并向患者家属交待了手术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疗效不肯定的情况,家属说希望与家人商量后再作决定,遂将手术同意书带走。第二天将手术同意书送回,说家里表示同意,并由家属签字。医师看到有家属签字就没有再说什么。手术前病人积极配合术前准备,手术当天家属也来了,并没有反对手术(有证人作证)。术后由于患者疾病本身的原因,手术治疗效果不理想,于是患者家属找我们闹,说手术同意书不是他们签的字。我们通过侧面调查了解到是患者让同病房其他患者家属签的,但难以查证签字人。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北京 李医师。 李医师: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近年来,确实有一些患者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做文章,而且是有备而来。这种情况的出现也提醒医院,今后一定要小心处之,签字一定要由家属当医师的面签,手术同意书拿回家后又拿来的,虽然已经签了字,也一定要家属再签一遍予以确认。 对于你们的这一案件,我认为可以从民事代理制度来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第66条又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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