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的研究
合理的补偿模式,既能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正常运行,又能帮助农民减轻因患重大疾病而带来的经济负担。甘肃省卫生经济学会曹义武等人完成的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五批中标课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的研究》对门诊支付比例、建立风险基金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现摘登如下: 5个试点县的补偿模式 灵台县 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全部纳入家庭帐户。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其中18元纳入统筹基金帐户,2元纳入家庭基金帐户。家庭基金帐户每人每年12元,主要用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门诊医药费用的补助。统筹基金帐户每人每年18元,主要用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病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 山丹县 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全部纳入家庭帐户。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其中15元纳入统筹基金帐户,5元纳入家庭基金帐户。家庭基金帐户每人每年25元,主要用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门诊医药费用的补助。统筹基金帐户每人每年15元,主要用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病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助。安西县 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25元纳入家庭基金帐户,5元纳入大病统筹风险基金帐户。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其中15元纳入统筹基金帐户,5元纳入大病统筹风险基金帐户。家庭基金帐户每人每年25元,主要用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住院医药费用和个人健康体检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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