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拨补款政策的建议
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拨补款政策的建议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 何友荣 在我国社会医疗资源缺乏的时期,政府为了实现人民的健康保障,兴办公立医院,并给公立医院一定的财政拨款,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发展,同时,在政策上要求医院的人力劳务费按固定标准收取,以体现国家卫生事业的福利性。但由于政府拨款相对不足,允许医院在药品、化验等项目上按一定比例加成,而劳务费标准依然偏低。这样,医院在服务中为了增加利润,就加大加成部分的比例,使得医院的利润最大化。最近两年的资料表明,我省财政对县以上医院的拨补款额是46291.38万元和47970.24万元,占全省卫生财政支出的42.59%和41.02%,医院的规模和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业务额持续增加,不少医院财政拨补款只占其总收入的5%左右。同时,患者的平均门诊费用从110.7元增加到115.53元;平均每日住院费用从357元增加到393.42元;出院病人平均费用从5556.4元增加到6085.47元。由此可见,政府的福利性反而没有得到体现。医院得到大量的财政投入,大多用于增加高新设备以诱导需求而不是用于满足一般的卫生服务需求。所以,政府投入的一大块是用来创造需求而不是满足需求,这样既降低了效率,又丧失了公平。而且公立医院在体制上属于事业单位性质,享受国家保护,吃国家财政饭,因此在操作上没有按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运行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10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