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费用支付管理的艰难探索
第一阶段:定额付费从1995年至1996年,实行的是“定额结算、质量控制、结余归院,超支不补、超收上缴”的办法,即通常所说的“定额付费”。定额的测定是以镇江市1993年全年及1994年上半年门急诊、出院总费用,除以同期门急诊、出院总人次分别测算出平均门急诊人次费用、平均住院床日费用和平均住院天数。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院,平均门急诊人次费用、平均床日费用和平均住院天数不同。每年医疗费用定额支付的标准,均以上年定额支付标准为基数,结合医疗收费标准的调整和与医药有关的物价同步进行调整。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总人次及出院总人次,按定额标准进行结算,平时按应付额的95%逐月支付,其余5%部分在年终按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支付。
1995年实施这个办法后,全市医疗费用比1994年只上升了2.3%,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当1996年继续采用定额支付办法时,就出现了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大幅上升,实际均次费用偏低,分解处方、重复挂号、轻病住院、重复住院等一系列问题,结果是医疗费用大幅上升,人均医疗费用比1995年上升41%,病人反复就诊,反响很大,病人排长队,医生忙看病。结果是政府不满意,病人不满意,医院不满意。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缺乏管理经验和必要的配套措施外,办法本身有明显不足。一是医院医药费用结算量=工作量×均次结算定额。虽然事先确定了均次结算定额,但工作量没有确定,而医院所获取的利益与工作量成正比。工作量的增加,既有随工作量增加而获取更多结算定额的绝对工作量增加部分,也有因分解处方、重复挂号等人为追求剩余利益而引起的相对工作量增加部分,还有轻症住院以获取更多结算定额的结构性工作量增加部分。而相对工作量的增加,既可获得更多的结算定额,又可从每个结算定额中获得更多的剩余利益。而医院通过这些办法获取的利益,远比通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获取利益容易得多。所以定额支付办法如果没有配套措施,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第二阶段:“总量控制与定额结算”相结合
单纯的“定额支付”办法中存在的控制了“定额”控制不了“总量”的弊端,1997年镇江市实行了“总量控制与定额结算”相结合的支付办法。其主要做法是:1、对年度内参保人员医药费实行总量控制,即在预算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基础上,除预留个人帐户沉淀资金,提取一定量的风险调节基金后,其余作为当年医疗费用支付总量。2、指标切块。将当年医疗费用支出总量,在本市医疗机构、厂矿医务所室、外地医疗机构之间,参照前几年各自医疗费比重及其它影响因素,进行切块。3、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年医药费总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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