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一体”突破医保改革困局
医保困局广覆盖的目标难以实现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改革、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传统的劳动关系被打破,劳动力流动性不断增强,就业方式呈现多样化特点,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和“自由人”。医疗保险必然要适应这种变化。然而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着眼于国有经济、国有单位和人员,以城镇职工为参保对象,以用人单位为管理主体,非常局限,相对封闭,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由于人们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呈现多样性的特点。而目前我们实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产品”供给单一,很难满足人们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一方面许多收入较高人员的保障要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许多收入较低人员无力缴费参保,很难进入医疗保障体系。城镇非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居民还未被制度列入保障范围。
困难人员难保障 许多社会贫困人员往往是生活贫困与疾病相伴而生。据调查,城市贫困人员中仅患有慢性病或遗传病的比例就高达34-61%,城市低保对象中有30-40%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于患病的贫困人员来说,解决他们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比保障基本生活更重要。
尽管贫困人员对医疗保障需求十分迫切,但由于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职工,并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绝大多数没能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就是那些少数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员也仍然存在保障不足问题,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有相当一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许多贫困人员因无力自付费用而有病不医。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狭窄 国务院44号文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而在实际运作中许多地方个人账户仅局限于门诊医疗费用使用,而不能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其使用范围受限,个人账户沉淀相对较多。
个人账户按规定用于低费用段,对个人而言也难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重大疾病风险仍然依赖统筹基金的互济作用。对基金而言,由于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分别管理,不得相互调节,个人账户沉淀较多,必然反应当期可使用统筹基金较少,互济能力受到影响。而且个人账户积累较多,长期以往将面对基金保值增值压力。
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 许多地区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占医疗总费用60%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不能使用统筹基金。由于个人账户资金有限,个人自付门诊医疗费用比例过大,一部分患者难以负担。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慢性病患者,频繁就诊,门诊医疗费用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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