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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片名称书写必须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9.27
     编辑部:

    中药饮片包装、中药药斗、中医处方中,常常会出现饮片名称书写不规范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使用别字:如将板蓝根写为板兰根;马兜铃写为马斗玲等;2.使用别名:如将大血藤写为红藤:罂粟壳写为米壳;槟榔写为玉片;木蝴蝶写为云故纸;大黄写为将军等等;3.将饮片名称减略:如将苦杏仁写为杏仁;天花粉写为花粉;大腹皮写为腹皮;白茅根写为茅根等;4.使用简体字或简化字:如将百部写为百卩;牛膝写为牛夕;枳实写为枳十等等;5.将科属、性味不同的两种饮片用同一种名称书写:如将关木通与川木通写为木通:北沙参与南沙参写为沙参;桑寄生与槲寄生写为寄生等;6.将正品与地方习用品、代用品用同一种名称书写:如将半夏与水半夏(主产广西、福建等地,不可代半夏入药)写为半夏;石菖蒲与水菖蒲(主产湖北、湖南等地)写为菖蒲;防风与小防风(主产甘肃、宁夏等地)写为防风等;

    7.将炮制不同或药用部位不同的饮片用同一种名称书写:如将滑石与滑石粉写为滑石;生蒲黄与炒蒲黄写为蒲黄;土炒白术与麸炒白术写为炒白术等;

    由此引发的问题主要有:饮片市场流通混乱;资源利用不合理;导致用药错误;增加监管难度。

    为此,笔者建议:饮片名称的书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药品标准,有正名的不用别名,是正品的写正品名,是地方习用品的写地方习用名,加工炮制后的写炮制规范名,做到名称准确,物名相符,通俗易懂,易分易辨。

    甘肃省武山县药品监管局 李岭,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