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管理任重道远
遏制抗菌药不合理使用,分类管理别无选择医疗改革联动配合不够,独自前行阻力重重
1、“限售令”实行一年 没处方照卖抗菌药
在华北某城市,没有处方照样可以在药店购买抗菌药,这是记者日前的亲身体验。
前一段时间,记者由于身体不适,在该城市的三四家药店,先后购买了总价1500嘣目咕U饧讣乙┑曛校扔行滦说钠郊垡┑辏灿欣吓频牧┑辏?br>其中只有一家平价药店向记者索要处方,但在记者简单地解释了几句后,店员很快就放弃了这一要求。另外一家老牌连锁药店则提出让记者交2元钱的处方费,药店自行补上处方。
200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限售令”。
“限售令”已经实施一年,但这些药店似乎早把“购买抗菌药需用处方”的规定抛之脑后了。
在买药间隙,记者从某药店值班经理那里了解到药店对“限售令”阳奉阴违的缘由。值班经理告诉记者,购买抗菌药的顾客大概占药店市场份额的20%,但是,像他们那样的小药店,一年也得不到几张处方,如果严格实行“限售令”,这20%的市场份额就会丢失。而这对于生存艰难的小药店来讲,是很严重的事情。况且,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顾客要买抗菌药,药店坚持凭处方出售,药店和顾客之间就经常发生纠纷,时间一长,药店也就不要处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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