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0800091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知识问答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29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9.29
     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需要审批吗?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批准后,发给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在发布时,必须标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

    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发布。

    2.如何识别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和有效期?

    答: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为:广告审查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加上广告类别和10位数字。10位数字的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如:京药广审(文)第2005010001号、京医械广审(文)第2005010001号、京食健广审(文)第2005060180等。
, 百拇医药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一年。

    3.目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答:①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②擅自篡改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进行发布;③伪造、冒用或者使用过期失效广告批准文号进行发布;④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发布广告(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4.如何识别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答:首先,应查看广告中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应该在刊发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其次,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一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惟一或最佳产品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以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
, 百拇医药
    5.如何查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均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府网站中予以公布,具体查询办法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f鄄da.gov.cn,点击“基础数据查询”项下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分别查询相关的广告信息。

    6.处方药能否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答: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只能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药品广告。

    7.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的忠告语是什么?

    答: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的忠告语是:“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用没有忠告语的广告指导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慎重。

    8.发现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后,如何投诉?

    答: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依据《广告法》进行查处。消费者发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后,应及时向当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特别提示,在医院门口发放的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等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基本属于违法广告;患者、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以上内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