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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 何时需做“B”超检查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13日 《当代健康报》 2005.10.13
     山东潍坊读者姚女士问:我怀孕11周了,不知是否需要做“B”超检查。

    康医生答:“B”超检查,是利用向人体内部发射超声波,并接受它的回声信号,也就是在屏幕上显示图象来进行疾病检查的方法。由于这种检查方法对人体无损伤,因而,目前在妇产科已广泛应用。

    在怀孕早期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做“B”超检查:

    1、有先兆流产现象,且阴道出血时间长,需了解胚胎是否存活,是否有必要继续保胎;还需排除葡萄胎的可能。

    2、出现下腹部疼痛,需排除宫腔外怀孕,或怀孕合并肿物。

    3、对月经不正常的怀孕妇女,需了解胚胎发育情况,估计怀孕周数,排除多胎。

    4、明显的胎儿畸形如无脑儿、缺肢等也可能在怀孕12周左右通过“B”超检查发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