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药国际化“支招”——建立完善标准VS技术性贸易壁垒
随着加入WTO,我国包括中药行业在内的各个行业均遭到了来自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严重限制。重金属和有害元素、农药残留、硫磺熏药、千里光毒性,特别是“马兜铃酸肾病”事件等,严重影响了我国中药相关产品的出口和国际市场的开拓。利用WTO的原则,在我国幸┬幸蹈鞑盗吹墓丶际酢⒍捞丶际鹾陀攀?br>技术中,寻找有利于我国企业发展的技术关键点,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己特有的技术标准体系,为中药产业提供一个利于自身发展的空间和环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现状:中药面临6类技术壁垒
▲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
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非强制执行、可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细则。技术法规是指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法律和法规以及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有十多万个,日本则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就更不胜枚举。由于对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并不十分了解,我国中药产品常常只能望洋兴叹。
▲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合格评定程序中属于强制认证的产品安全认证对我国中药产品出口影响较大。欧盟要求欧洲以外国家的产品进入欧洲市场要符合欧盟指令和标准(CE);北美主要有美国的UL认证和加拿大的CSA认证;日本有JIS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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