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规定还原奶须亮明“身份”
近期市场上“还原奶”与“鲜奶”产品混淆的现象引起了各方的关注,鲜奶标识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有媒体报道称,众多乳品企业使用奶粉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也称其为鲜奶。针对这种状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自2005年10月15日起,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还原奶的,不论数量多少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临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1/5汉字醒目标注“还原奶”,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还原奶所占原料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出“还原奶”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牛奶一般有超高温灭菌奶和巴氏杀菌奶两种。根据国家关于液态奶的相关标准,灭菌奶可以使用鲜奶也可以使用还原奶,而巴氏杀菌奶则必须使用牛奶或羊奶,因此巴氏杀菌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鲜牛奶。而市场上的超高温灭菌奶目前绝大多数是用还原奶制成。
据介绍,还原奶主要是用奶粉、无水黄油以及水勾兑而成的符合国际有关标准的再制奶,再与生鲜牛奶混合生产出的消毒奶。据营养专家介绍,在从牛奶固化成奶粉和奶粉还原成牛奶的过程中,原来的蛋白质、微量元素,特别是维生素C含量会减少。但是与鲜奶相比,还原奶也有其自身的优势:它更宜保存,保质期可以达到8个月。而鲜奶的保质期只有短短的五六天,因此在旅游或者在没有冰箱等储存条件下,还原奶可以说是最佳的选择。(王艳坤),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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