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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死性哮喘和致死性哮喘的危险因素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20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5年第39期
濒死性哮喘和致死性哮喘的危险因素

     哮喘的致死率和致残率始终是一个严重的全球性问题。为回顾所有与濒死性哮喘(NFA)和致死性哮喘(FA)有关的危险因素,加拿大Alvarez等人检索了Medline和Embase数据库中1960年至2004年1月的文献并进行了分析,于今年8月在Can Respir J [2005,(5):265]上报告了分析结果。

    在这项分析中,NFA被定义为哮喘恶化并导致呼吸暂停,且需要进行机械通气或CO2分压至少45 mmHg的正压通气进行纠正;哮喘恶化导致死亡即为FA。结果表明,在403篇被检索的文献中有27篇符合纳入标准。因哮喘发作致使用药量增加[例如通过定量吸入器(OR=1.67,P=0.057)和喷雾器(OR=2.45,P=0.0002)使用的β受体激动剂、口服激素(OR=2.71,P=0.006)和茶碱类药物(OR=2.02,P=0.04)],以及住院(OR=2.62,P=0.04)和(或)入住重症监护室(OR=5.14,P=0.001)、接受机械通气(OR=6.69,P=0.0001)等病史都是发生NFA和FA的预测因素。

    先前在急诊科进行的评估不能得出NFA和FA的危险更大(OR=1.13,P=0.810)的结论。用非剂量依赖模式吸入糖皮质激素(ICS)的方法进行评价,可推断出NFA和FA的可能发生危险(OR=1.31,P=0.25)。但仅有2项以非剂量依赖模式(即评价前6~12个月内的处方数量)使用ICS进行评价的研究。这2项研究均显示这种治疗有防止FA的倾向。有1项研究显示过早停用ICS会加速死亡。

    评价者结论:在当前的研究中已对NFA和FA的危险因素进行了较精确的定义。临床医师应识别有这些特征的患者,以减少NFA和FA发生危险。还应进行深入研究对哮喘致死危险因素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