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 2005年第16期
编号:10792211
农工党建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作出重大调整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5年第16期
     [本刊讯] 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应该说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要全面推行,还存在农民“参合”热情不高,筹资管理不善,救助保障不足等诸多困难和问题。最近,农工党中央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活动。调研结果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制度设计上亟待调整。为此,农工党中央初步形成《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若干建议》征求意见稿,准备递交国家有关部门决策参考。现将该稿全文刊登如下: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若干建议

    (2005年7月29日 征求意见稿)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今年6月,我党中央主席蒋正华、常务副主席李蒙率团赴江西省进行了“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题考察;同时,按我党中央要求,浙江、江苏、湖南、青海等省级组织开展了同步调研。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比较平稳,进展比较顺利。“参合”农民普遍认为“这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好事”。江西试点工作给我们的突出印象是,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中央的政策框架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到了“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医疗卫生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基本问题。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是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稳步做好“新医合”试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试点工作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试”。今后的试点工作,应继续贯彻胡总书记和温总理的重要批示,加强领导,完善试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改善服务,造福农民。在“试”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方案设计,对于大面积推行这项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定位为“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对“新医合”,能否准确定位,直接关系到“新医合”能否可持续发展和大面积推广。现在比较正统的提法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就新在“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是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返贫、致贫问题。我们认为,这种提法值得商榷。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患者日益呈现出医疗需求多层次的趋势,这就要求全社会必须相应地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体系。“新医合”仅仅是一项初级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水平很低,承载能力有限,显然无力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甚至连“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提法,也比较勉强。我们认为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433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