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创新还是利益寻租? 河南药招“四位一体”公开顶牛“中央文件”
部门利益压倒国家政策尽管已经过了采购药品的周期,但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却迟迟不能开展,河南省郑州市的多家医院不得不在焦急中继续等待。“我们医院目前执行的还是上次药品招标采购的标书。但是,这份标书对企业已经没有约束力,所以对医院用药有一定影响。”6月20日,省直某医院药剂科主任告诉记者。
这些医院面临的处境与一份文件的命运密切相关。2004年9月23日,卫生部等国务院6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320号文件),对当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然而,9个月之后,320号文件依然滞留在河南省卫生厅,不转发、不执行。对此,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解释:该厅在同省里的有关部门会签文件的时候,由于打算把“四位一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新模式(以下简称“四位一体”)和320号文件一并贯彻下去,没有取得其他部门的共识,所以一直未能真正转发320号文件。有关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一位工作人员说:“从根本上讲,‘四位一体’和320号文件是背道而驰的,甚至还违反《招标投标法》。
“四位一体”究竟是什么?据河南省卫生厅纠风办主任常子伟介绍,“四位一体”就是指决策、监督、管理、服务。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实则不然。河南省卫生厅有关文件显示,推行“四位一体”的关键是,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自行成立药品招标经办机构(以下简称“招标办”),进行收费服务,全程运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320号文件明确规定,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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