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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21909
第三节 治则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7日
第三节治则,一、治则的概念,二、基本治则
     一、治则的概念

    (一)治则的含义

    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则,又称“治之大则”。治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理论指导下,根据四诊(望、闻、问、切)所获得的客观资料,在对疾病进行全面地分析、综合与判断的基础上,而制订出来的对临床立法、处方、遣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治疗规律。

    (二)治则与治法的关系

    治则是用以指导治疗方法的总则,而治法是在治则指导下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具体方法,它从属于一定治疗原则。例如,各种疾病从邪正关系来说,不外乎邪正斗争、消长、盛衰的变化。因此,在治疗上,扶正祛邪就成为治疗的基本原则。在这一总的原则指导下,根据具体情况所采取的益气、养血、滋阴、补阳等方法,就是扶正的具体方法,而发汗、吐下等方法,则是祛邪的具体方法。

    (三)治疗原则

    祖国医学认为:“治病必求于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本,本质、本原、根本、根源之渭。治病求本,就是在治疗疾病时,必须寻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根本原因进行治疗。它是中医辨证论治的一个根本原则,也是中医治疗中最基本的原则。

    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乖戾,疾病乃起。阴阳失调是人体失去生理状态而发生病理变化的根本原因,治疗疾病就是要解决阴阳失调——偏胜偏衰的矛盾,使之重归于新的动态平衡。所以,治病求本,本者本于阴阳之谓,即治病必须追究疾病的根本原因,审察疾病的阴阳逆从,而确定治疗方法。“故凡治病者,在必求于本,或本于阴,或本于阳,知病之所由生而直取之,乃为善治。若不知根本,则茫如望洋,无可问津矣”(《医门法律·申明内经法律》)。

    阴阳失衡是疾病的根本矛盾。治本的基本原则就是调整阴阳,“谨察阴阳之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解决人体阴阳两方面所发生的自身不能解决的矛盾,使机体重新恢复阴阳的协调平衡。

    但应该知道,疾病的病理变化是极为复杂的,病变过程亦有轻重缓急,所以,临床治疗,尚须知常以达变,灵活运用治疗法则,切忌墨守一则,刻遵一律。如对于某些邪实之证,常根据病邪所在部位的不同,因其势而就近引导,使之排出体外,以达到避免伤正的目的。《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所言:“诸有水者,腰以下水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即为此意。

    综上所述,中医学治疗疾病的总则,概而言之,就是治病求本,以平为期,知常达变,因势利导。

    二、基本治则

    (一)扶正祛邪

    1.扶正祛邪的概念

    (1)扶正:扶正培补正气以愈病的治疗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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