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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医疗人权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15日 医学捌号楼
     喜见吕秀莲副总统领导的「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已经开始重视「全民健保与医疗人权」之议题,但是,大家在谈论医疗人权时,常只提及病人的人权,医疗人权还应包含医事人员的人权。医师的人权与病人人权息息相关,而且如果医师人权受戕害,病人人权必定岌岌可危!在全民健康保险法实施后,甚多中央健保局的行政命令或相关法令规定,影响医疗行为之演变,进而危及医疗人权。

    医疗的目的,就是要医人活命,因此,在整个医疗行为的过程,必须以病人为中心,维护病人的人权,实仍所有医疗团队成员的最重要任务。但是,在临床实务中,不仅病人人权常被忽视,医师的人权也被侵犯,在健保制度的更迭中,医师人权屡被践踏,进而危及病人人权;因此,对于健保制度的兴革,一定要包含相关的配套,来确保医疗人权的落实。由几个例子,我们可知医师人权不被重视,医疗质量与病人人权就会受到伤害。

    一、在财团开启医院企业化经营后,原本以「救人」为第一要务的医疗业务,以业绩挂帅,高唱成本会计,医师零底薪,所以医师拚命超时超量工作,以争求高的薪资所得,病人就得忍受三长两短之苦。由于医院合理门诊量制度未能落实,在总额给付、医院自主管理与卓越计划实施之后,各医院仍然依照每位医师原来的业绩做配额管制,所以病人多者恒多,三长两短依旧,病患人权仍未被重视。在教学医院中,住院医师连续上班三十六小时以上,是家常便饭,而医师「过劳死」时有所闻,真不知因医师超时工作而损及病患权益之事如果被摊开来,到底谁要负责?就只是病人活该吗?以去年SARS期间,各医院的门诊几乎都成「教学门诊」,相信所有就医的患者都能感受前所未有的受尊重,医疗质量绝对一流,但是各大医院在挣得丰沃的健保给付(为前年同期给付额的一○四%)之后,大多是依既有的游戏规则,按医师在SARS时实际业绩支付医师执业所得,大医院的这种做法就是要医师在平时期间不顾一切为生计努力拚命呢!那么病人人权又如何维护?如果像中央健保局赖进祥副总所说「薪水情事属医师与医院间的合约问题,健保局无权过问。」则健保局就错失了一次提升医疗质量的大好机会。毕竟SARS期间的医疗经验,一定可以提供我们对健保财政、医疗质量与医疗人权的省思,进而让全民健保永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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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版「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于今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将医师的贡献与医院的贡献混合成一项,这样做无异是制造医院经营者以成本会计剥削医师的机会,医师人权便成为健保制度下的受害者。现在,在「卓越计划」的指导下,医院管理者都已频频指责医师门诊看病人或开刀,做一个赔一个,如果给予「院方」太多操弄成本会计的机会,则医师人权一定不保,而病人也将会面临像加拿大健保被保险人一样的困境;在现在的健保制度下,医院的经营者完全掌控财务的解释权与医疗质量和医疗人权的控制权,在大多数的医师都是在大医院服务的生态下,政府绝对不能给予大医院太多自主管理的权力,才能保障医疗人权!

    三、西医基层总额实施后,中央健保局在其各分局的辖区内责成各县市医师公会组成「全民健康保险西医基层总额支付制度执行委员会」(全委会),负责聘任审查医师,办理基层医疗业务健保审查事宜。由于医师公会本来就是一个政治味十足的职业团体,多以派系力量主宰分配审查医师名额,再用政治手段来解决在理论与实务上都得依据学理来施行的健保审查业务。因此,基层审查常沦为只在病历上的文书写作上吹毛求疵而已。此外,全委会基于普遍会员的利益与维护给付点值,而限制较有能力医师的执业项目与内容,罔顾病人的权益,将基层医疗院所的病患当做健保的二等公民。因为在基层服务的医师大多是来自医学中心的主治医师,他们在大医院都能执行的手术与检查,全委会却以审查刁难,甚至威胁他们不能在诊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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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健保局这种放任各县市医师公会指派的审查委员以直接或间接的手段限制基层医师执行合法医疗项目,并限制或剥夺其工作权的作法,不仅违反医师法的相关规定,更违背宪法第十五条「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与第二十三条「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之精神。我们呼吁,二代健保修订时,不管在基层或在大医院的层级,一定要让健保审查回归学术,交由学术团体的各专科医学会来负责执行审查业务,才能确保医师的人权与尊严,也才能进一步保障病患的人权与生命权。

    四、在健保制度约束下,国内医疗行为的能见度已经大为提高,加上病人的自主意识抬头,医师的权威常面临挑战,这种现象对台湾医界未尝不是好现象。但是,政府相关的配套措施与法令规章却付之阙如,导致在医疗争议发生时,医师与医疗院所常直接面对冲突的第一线,危及以救人为职志的医师生命安全,而且患者更用社会宣传的手段,以「未审先判」影响医师的形象,以达到吓走病人来逼迫医师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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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妇产科医学会会员在基层执业者约有千人,这几年来发生不少憾事,数年前台南谢医师被枪杀身亡,今年初天母也有一位医师被砍,几乎残废,日前又有一位新店的医师被人用球棒打得头破血流。当病患或其家属聚众包围相关医疗院所时,医师与其家眷的人权有什么保障?而被包围的医疗院所内病人的人权要靠谁来维护?我们希望执政当局一定要依据医疗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持医疗院所的秩序,并保障其安全;而且应考虑参酌芬兰的「无对错补偿」制度,由国家补偿受害者的损失,来避免医疗争议(或纠纷)中无助的两造采取自助或自救的方式,而危及无辜者的人权。

    五、要尊重医师的专业与智慧财产权,才能促进医学升级,如果全民健保仍旧采齐头式平等的给付来支付所有医师相同的诊察费,那么我们就不能期待会有大量优秀的医师投入辛苦、困难与风险高的科系,更不能希望医师能花大量金钱、时间与精力去进修。毕竟,如果有一个科是轻而易举即可得到不错的待遇,则又何苦出国进修像苦行僧一样呢?这就是人性!医师也有人性的弱点,如果医政单位与健保局在审视二代健保时,仍旧以不变应万变,不用实质的增加给付来鼓励医师研修次专科(Subspecialty)以促进医学升级,则台湾的医疗质量与病人人权堪虞!加拿大每年都有大量的医师(约五百名以上)迁往美国,而外科系的专科医师严重缺乏,造成民众抱怨开刀要排队,且要等待半年左右,这样的医疗质量大家可以忍受吗?

    六、如果只为增加药局业绩,而以法令或行政命令逼迫医疗院所施行强制性的「医药分业」,则是对病人人权的最大伤害,这种用政治力企图将患者导向不是很专业的药师(生)处,并拿取成分可能不尽相同药物的作法,真的有考虑到病人的人权吗?还是眼中只有商人的利益而已,我们期待二代健保能够考虑病人的人权,让病人有自主选择到那里拿药的权利!

    希望政府不要受政治力影响,人民也不要受政客操纵,要像习惯油价或物价波动一样,支持政府政策,依全民健保法第二十条有关调整保险费率的相关规定,落实健保保费的升降调整,让全民健保能够永续经营,才是保障医疗人权的最佳途径! (作者谢卿宏╱台湾妇产科医学会秘书长),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