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用药安全——《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四周年座谈会发言摘要
■将法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政府的能力和权力都是有限的,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总是存在差距,如何以有限的能力和权力取得最大的工作效果?我的体会是,要重视法治工作。《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以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采取了多项措施贯彻《药品管理法》。
一是将法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我们对机关内部机构进行了合并和调整,市级局均成立了法规科。法制机构人员全面介入主要业务工作,列席业务工作会议,做好领导在法律方面的参谋、顾问和助手,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我们还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一个要求:非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均应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均应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全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药品监管法制队伍。
二是整合监管力量,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实现全省网络化和实时管理,解决各自为政、力量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我们建立了以县为点、市为网、省为中心的网络系统。省局负责建立基础信息库和以监督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时间(时段)、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情况为内容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处理系统,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监督检查情况按要求录入和传送至中心,市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实行行政执法机制改革。试行案件公布制度,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相对分离制度,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化解办“人情案”及“随意裁量”的风险。
法的制定与颁布只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起步环节,更重要的是法的实施。我们正在组织对药品监督管理中行政行为有效性、药品标准的效力、药品检验报告书的证据力、药品违法行为的竞合、过罚相当、药品管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公开、行政效果评估、药品监督抽验的有效性、社会参与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深入理解并切实贯彻《药品管理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宋民宪
■实现“四个统一” 切实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药品监管系统要不折不扣贯彻《药品管理法》,提高依法监管能力是关键。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应注意“四个统一”。
一、依法行政与依法条行政的统一。依法行政之“法”不仅包括法律规范,还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但目前有部分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把依法行政理解为仅仅是严格按法条办事,忽视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常常以有无具体的法律条文作为衡量是否依法行政的惟一依据。比如,执法实践中常常产生这种情况:根据法的原则可办的、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事情,但法律尚无具体条文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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