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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出口的“策”与“略”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452期
     各国最新中药政策

    欧洲对中医药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了,全欧洲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主席董志林表示。据董志林介绍,目前平均有60%以上的欧洲人在使用传统医药,欧洲市场占全世界草药市场44.5%的份额。2004年欧盟东扩至25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5亿,超越北美贸易自由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区,同时也给中药制品在欧盟的流通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另外,欧盟还颁发了《传统药品法》,其中规定:从2004年开始,传统草药制品在欧盟成员国境内已经使用超过15年以上,同时提供该产品在欧盟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使用了30年以上的证明,产品的质量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就可以通过登记注册,作为传统药品在欧盟销售和使用。

    此外,董志林还介绍,除了欧盟的传统药品法外,欧盟的《食品补充剂法》也将在2007年后将草药纳入其管辖范围。尽管欧盟《食品补充剂法》目前只是管辖维生素和矿物盐类,但这部法规目前已经制定了“可售维生素和矿物盐名单”,没有被列入该名单的维生素和矿物盐都是严格禁止在欧盟销售的。如果对目前按照食品补充剂的中草药制品也采用“可售物品名单”制度来管理的话,中草药制品作为食品补充剂在整个欧洲的销售前景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董志林觉得,如果将来有更多的中药能够被列入欧盟的“可售药品名单”的话,欧盟的《食品补充剂法》又会为中药进入目前难以作为食品补充剂销售的欧盟国家里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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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中药在美国和澳大利亚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如在美国,据一直从事中药出口业务的美国苏氏药业负责人透露,此前中药在美国一直被归入食品补充剂,其管理法规为1994年通过的《食品补充剂健康和教育法案》,该法案对食品补充剂的质量并没有具体要求。但是近年美国发现该法案已经有可能造成美国食品补充剂市场的产品质量和安全存在“潜在问题”,因而出现了要求修改甚至废止该法案的呼声。为此,美国对食品补充剂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的也是为了保证美国市场上食品补充剂的质量和安全。

    中药出口各国方略

    据澳洲全国中医药针灸学会联合会会长林子强教授介绍,在澳大利亚,约半数的澳大利亚人在使用包括中医药在内的补充医学疗法,而且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已经率先立法承认中医,并实行中医师注册制度,最新情况表明,澳大利亚卫生部目前还拟对包括中药产品在内的补充医学药品进行注册管理,而且拟进行讨论的管理条例将会要求进口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符合GPS标准生产,并要求提供符合安全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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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加强对传统医药的管理,提高对传统医药产品的质量要求是世界各国对传统医药发展的必然趋势,众多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已经表明大家都在着手进行相关的工作。这更需要中国和全球的中医药界人士形成共同发展的战略。

    董志林认为,欧盟的《传统药品法》恰恰为中药制品以传统身份进入欧洲市场提供了法律依据,当然同时也是对中医药在欧洲发展的严峻考验。欧盟药品管理局传统医药委员会将在今年11月份任命一位具有中医药或者其他传统医学背景的传统医药学专家委员,这说明欧盟有关管理部门对传统中医药的重视和加强对中医药管理的决心。国内的中医药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欧盟《传统药品法》给中药产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重新审视欧洲中药市场前景。并以此为契机,把中医药在欧洲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制定中药出口的发展战略中,不少海外中医药界人士所持的共同观点是,中国政府应该制定为国际所接受的中药质量标准和规范,用国际通行标准对中药和中药制品进行安全性评估。并且应该把可以公开的重要中医药文件翻译成各国文字,让世界了解中国目前的传统中药制品的现代化程度,从而证明中医药产品是安全有效且质量可控的。

    此外,海外中医药界人士也希望中国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会同专家能够及时地帮助解决世界各国可能发生的对中医药发展的不利事件,最好尽快成立“国际中医药发展应急协调小组”类似的组织,以权威的身份发布应急信息。

    为尽快进入国外市场,这些已经走出去的中药企业代表认为中国国内的中药企业可以考虑收购或者并购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的现有药品批发企业或药厂,利用他们已经建立的市场销售渠道和营销经验把传统中药打入国际主流传统药品市场。据医药经济报2005/11/10.,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