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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乱收费 院长应受追究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20日 海南新闻网
     继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之后,深圳又爆出120万元住院费事件: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抢救患者诸少侠的过程中多收医药费。根据患者家属反映,广东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开始对此案进行调查。

    江湖游医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招摇撞骗不算稀奇,大型公立医院利用信息不对称浑水摸鱼乱收费就不能不让人震惊了。从已有的调查情况看,深圳市人民医院存在使用过期试剂、血液透析等项目乱收费问题;而哈医大二院存在的问题有:伪造病历;血库出血单与医嘱单不符,病历收费单化验单三者不符;过度治疗、过度用药。如此多的问题,显示了两家医院内部管理的混乱和内控机制的缺乏。

    记者在这两家医院网站上看到,他们都制定了相当健全的管理制度,但是,活生生的现实表明,许多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落实,成了摆设。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道德的准绳和尺度。医疗活动是一项人命关天的大事,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危,决不能有半点差错;同时,由于医患之间存在客观上的信息不对称,医药消费的决定权往往在医生手中,患者处于被支配地位,这也要求医院严守诚信原则,以过硬的制度规范,确保患者及家属的利益不受侵害。

    这两起事件说明,为了遏制愈演愈烈的医院乱收费行为,除了切实加大政府主管部门对医院的监管力度外,必须抓紧完善医院内控机制,在医院推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各级各类医院都应端正办院宗旨,坚决纠正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杜绝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和不合理检查等违规现象。

    解决乱收医药费问题,关键在院长。医院院长的职责是管好医院,建立良好的服务秩序。要严字当头,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乱收费问题严重的医院,院长应当受到责任追究。,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