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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名老中医的苦恼——兼谈传统医药立法》有感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2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461期
     郭军艳 刘帅洲 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读罢《一名老中医的苦恼——兼谈传统医药立法》(见本报2005年11月21日六版)之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名老中医,想为老百姓看病,为国家、为社会做点贡献,尤其是在退休后仍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感,不禁令人肃然起敬。但却因为现行的医疗法规制度,他失去了治病救人的权利,对于一个有技术、有能力、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高尚医德的医生,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悲哀!医生的职责就是“治病救人”,如果连医生这种基本的权利都失去了,那医生还能做什么呢?难道他们退休后只能在家颐养天年吗?

    由这位退休老中医,我不禁想到一部分农村赤脚医生的处境。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缺医少药的时期,他们这一代医生为老百姓的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时至今日,他们的处境却令人担忧。以我熟悉的一位农村老医生为例:他是一名赤脚医生,早在1969年便参加农村赤脚医生培训,在村里工作3年后,入伍从事卫生员的工作,在部队期间,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开拓创新,在前人的基础上发明了穴位注射疗法治疗中风,疗效奇佳,一直到现在,仍然在用这种办法为中风患者治病,慕名求医者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2003年其子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后,回乡与父亲一起为老百姓治病,当然也为了能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门技术,如今他已在家乡工作了两年,但和其父一样仍处于“非法行医”的地位。究其原因,这位农村老医生从退伍到《卫生法》实施,再到《执业医师法》颁布这三十年来,虽然老百姓认可他是一名好医生,但却因为一直在家里为百姓看病,没有在相关卫生部门工作,始终未取得卫生主管部门的认可,也就是说,他当了一辈子医生,还是“非法行医”。

    如今大部分赤脚医生都转正了,但在民间肯定还有许多像以上这样不被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生。他们有一技之长,但却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老百姓很相信他们,但他们却不得不忍受着委屈去治病救人;他们想让自己的“绝招”流传下去,继续为人民服务,但却因为“非法”,又有这样那样的顾虑。这些在基层工作的民间医生,长期以来为百姓的健康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和老百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的工作甚至是一些大的医疗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但却因得不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和批准而被拒之门外,其宝贵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民间秘方正在逐渐流失甚至消亡,这能说明我们在继承和发扬我们的国粹——中医药吗?

    笔者认为,传统医药立法要从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就应该考虑这些还没有被认可的民间医生的处境及其“绝招”的传承。应通过合理的考核方案,把他们中确有真才实学的选拔出来,给他们一个能够安心治病的平台,让他们的经验能够得到传承、发展,为中医药的辉煌做出更多的贡献。, 百拇医药